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你单位“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收费监督调查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与省企业减负办、省纠风办联合在全省抽选100家中小企业开展收费监督摸底调查。批准文号为“晋统函字[2008]36号”,调查表有效期至2009年6月30日。印制调查表时,请在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及有效期截止时间。统计结果请报送我局一份。
二○○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