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经晋中市、长治市、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三市所属各县、市、区调查监测中心于2006年12月31日前正式批准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