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严格意义上的环境保护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当时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环境保护工作多与爱国卫生运动结合进行,以后逐步开展了锅炉除尘,车间防毒,防尘治理等方面的环境治理。1972年,太原市节约办公室成立,内设节煤组、非金属回收组、综合利用组和锅炉改造组,负责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1974年初正式成立太原市环境保护办公室,1979年,太原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改为太原市环境保护局,1980年,成立了太原市环保排污监理所,1983年,成立太原市环境监察队,1984年,各县(市、区)环保局办和环境监测站成立,各大中型企业相继成立环保机构。2002年,六城区环保局划归市环保局垂直管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集环境管理、执法、监测、科研、宣教、信息为一体的环境保护队伍。
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国家制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32字环境保护方针,1974年初正式组建了环境保护办公室。从1974年起,太原市的环保工作进入一个新时期,环保宣传、调查研究、全面规划和综合防治开始逐步启动。1983年,市人大通过《1983—1985年防治污染规划》和《关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防治工业污染的若干规定》。1986年制定环保“七五”规划,全市环保工作由规划准备阶段开始进入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全面综合整治阶段。经过多年的努力,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逐渐提高,环保制度的不断规范,以及环保措施日益完善,环境质量实现了由污染恶化到显著改善的巨大转变,空气净了,汾河清了,噪声小了,公园大了,绿色多了,生态环境美了,市民的生活更加舒适了。
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太原市的大气污染物除多种工业废气排放和机动车尾气外,主要来自于煤炭的燃烧。由于太原市三面环山,半封闭式的自然地理特点和工业布局不够合理,使太原市大气形成了典型的煤烟型污染,曾一度成为全国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城市之一。1979年以后,全市的消烟除尘重点为市中心区域。1980年监测,太原市大气中二氧化硫均值浓度为0.259毫克/标立方米,总悬浮微粒为0.825毫克/标立方米,降尘为71.77吨/平方公里。1983年底,全市已有73%的锅炉采取了消烟除尘措施,487台锅炉进行了技术改造,55%的茶炉更新为消烟茶炉。在废气污染治理上,通过改变燃料结构、建设烟尘控制区、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以及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整个“八五”期间,三项污染物指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1995年,大气中二氧化硫均值浓度为0.212毫克/标立方米,总悬浮微粒为0.568毫克/标立方米,氮氧化物为0.055毫克/标立方米。
“九五”期间,全市加大了对烟尘排放的控制力度。市区内拔除烟囱;更新出租车,对不达标的机动车安装尾气净化器;锅炉、茶炉由燃煤改为燃气、燃油、燃电;重点对尖草坪、古交、西山三大污染地区进行综合治理。1996年被评为全国环境整治先进城市。到2000年末,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达168平方公里,市区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由“八五”末期的0.568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40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由“八五”末期的0.212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200毫克/立方米。
“十五”时期,全市进一步强化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对所有新建改建项目严格实施总量控制,防止出现新的污染源;以环境功能区质量达标为中心,调整产业和燃料结构。全市共拆除1308台燃煤锅炉,改用气、电、型煤等洁净燃料,燃料结构逐渐优化;控制扬尘污染,全市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2005年,二氧化硫年日均浓度值为0.077毫克/立方米,较2000年下降了0.123毫克/立方米,下降幅度为61.5%;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值为0.020毫克/立方米,较2000年下降了0.045毫克/立方米,下降幅度为69.2%。
随着太原市防控空气污染的力度不断加大,措施不断完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日趋好转,空气污染综合指数逐年下降,达到二级以上空气质量的天数稳定增长。“十五”期间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污染综合指数为3.79,与“九五”期间的7.82相比,下降了51.5%,“十五”末期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在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的排位与“九五”末期对比前进了七位。市区二级以上天数由2000年的45天快速增加到2005年的245天,比2000年净增加200天(见表1)。2001年,太原市被科学技术部、国家环保局批准为“实施清洁能源行动试点示范城市”;2002年,被国家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
“十一五”以来,全市环保工作实施了战略转型。设定“绿色高压线”,关停取缔小污染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整治落后燃煤设施,调整燃料结构;开展综合整治,全方位控制扬尘污染;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008年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到42.3平方公里,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2006、2007、2008年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分别为3.07、2.86、2.42;市区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分别为261天、269天、302天。2008年市区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创历史新高,其中一级天数达到51天,比上年增加32天。
水环境质量逐步好转
太原市的地面水主要水体是汾河水库、晋阳湖及汾河太原段,其水质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汾河水库主要受水土流失及乡镇企业影响,水质不稳定,以有机物、重金属污染为主,在全国9大水库中污染最严重,晋阳湖水质污染以有机类为主,汾河太原段多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早在“四五”时期至“六五”末期,太原市就开始以废水资源化为目的,采取了集中治理为主,集中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污水治理手段。1973年-1983年十年间,全市只安排治理“三废”投资7945万元,安排治理项目680多个;形成工业废水处理能力5933万吨/年,处理率达到35%。“七五”时期企业污染治理资金投入3.97亿元,其中废水治理资金1.98亿元,新增污水处理厂一座;“八五”时期企业污染治理资金投入4.04亿元,其中废水治理资金1.53亿元,完成了一批废水重点限期治理项目工程。1995年,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2.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47.03%。随着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太原市的水环境污染趋势得到明显缓解。
以汾河太原段为例,“八五”期间与“七五”期间相比,污染程度显著下降,主要污染物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五年均值下降幅度均达60个百分点;“八五”期末与“七五”期末相比,挥发酚浓度下降60.8%,化学耗氧量下降74.4%,石油类下降44.1%(见表2)。
“九五”期间,水环境治理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治理废水资金投入达到1.78亿元,建成了太钢冶炼废水处理和汾河太原段治理美化工程。2000年9月,汾河蓄水美化工程胜利完工,正式对游人开放,汾河公园成为太原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汾河太原段主要污染物指标也有所降低,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十五”期间,继续加强对汾河太原段污染源的治理和管理;重点控制小煤矿和小选矿企业;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城市垃圾处理。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局《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继续巩固并深化工业污染源排污达标,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废水治理资金投入达到4.5亿元,全市污水处理厂达到10座,2005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1.3%,通过一系列的治理,汾河太原段水质得到了改善。
“十一五”前三年,全市实施了“蓝天碧水”工程,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完成了汾河上游的引黄导流明渠整治,发展了工业废水零排放企业,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依法关停了位于一级保护区内影响饮用水质量的污染企业。工业废水治理资金投入达到3.30亿元,2008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8.28%,随着废水治理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太原市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
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效显著
“六五”初期太原市的噪声65%来自交通车辆和工厂。“七五”时期,太原市环境噪声污染呈加重趋势,尤其是“七五”的前4年(1986年—1989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由53.2分贝上升到63.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由66.8分贝上升到77.6分贝。“七五”后期,市政府出台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知,组织环保、公安、新闻界边宣传、边检查。在治理各类噪声污染源的同时进行城市噪声适用区划分工作。“八五”初期,开展了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到“八五”末期建成107.97平方公里,有8个达标区,8个达标区内有614个固定噪声源,合格率为98.5%,施工工地68处经测试均达到相应功能区的标准。根据国家新的噪声防治法,要求新建文化娱乐场所和施工单位必须办理环保手续。
1991年起,主要噪声源开始变为生活噪声,1995年占整个声源比的48.7%,“八五”期间太原市的环境噪声在稳定中逐渐好转,区域环境噪声值控制在55分贝左右,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70分贝,处于中等污染水平,与全国重点城市相比,噪声污染相对较轻。全市等效声级平均值1995年比1990年降低了0.9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全市等效声级平均值1995年比1990年降低了0.8分贝。
“九五”时期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分别由56.4分贝和70.1分贝下降到53.4分贝和68.3分贝。2005年后,市区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丰硕
解放初期,全市仅有一个海子边公园,全城树木12877株,绿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人均绿地0.19平方米。1950年开始,栽植行道树,扩建旧公园,辟建新公园,开展群众性的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市区的园林绿化造林和四旁植树迅速发展起来。1965年公园增加到4个,园林绿化面积达到281.6公顷,市区植树道路长度132公里。以汾河为主体的400多公里长的河流两岸都栽上了防护林带,所有水旁、铁路和公路旁基本绿化。“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公共园林遭到破坏,植树造林发展缓慢。改革开放以后园林建设重获复苏,对原有公园进行了整顿和增建,林业实施经济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各方兴办林业的积极性,市区的绿化和植树造林速度加快。80年代和90年代,市委、市政府重点进行了省城园林化建设,西山防护林体系建设、近郊平原绿化、汾河滩绿化和近郊东西山绿化。2000年公园数达到22个,比“文革”前的1965年增加18个,园林绿化面积5293公顷,增加5501公顷,植树道路长度574公里,增加442公里,绿化覆盖率达到29.9%,比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提高15.78个百分点。
“十五”时期,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市持续实施企业达标升级、蓝天、碧水、生态、净化五大工程,围绕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对晋祠、双塔寺等风景名胜区进行了大规模的综合治理,建成了汾河公园、龙潭公园、森林公园、城西水系等一大批贴近老百姓的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十五”期末,全市公园37个,植树道路长度705.9公里,园林绿化面积612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1%。城市环城林带不断完善,形成90公里长、3公里宽的环城绿色屏障。全市林地面积329.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1.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高到8.3平方米,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46.3%。初步形成了“一圈、一环、二心、三轴、四区、十一河、多元渗透”的绿地系统,城市的生态环境大为改观。2001年,联合国人居署宣布,太原市环境改善项目——汾河治理,荣获“2002年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称号奖”;2005年被省政府命名为“山西省园林城市”。
“十一五”前三年,实施了汾河美化南北延工程,建设了汾河湿地公园、玉门河公园、南寨公园、学府公园等,完成了滨河东西路风景林带绿化、城市道路建设绿化、环城高速公路周边绿化和石太客专周边绿化和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2008年末,全市公园数35个,植树道路长度809.12公里,园林绿化面积8849.7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4.6%,比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提高20.48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6平方米,比1949年、1981年、2000年分别增长47倍、4.2倍和68.4%,生态环境的改善为涵养水源,治理水土流失,抑制扬尘和噪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同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也在加大,城市的环境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由1978年的2座发展到2008年的7座,污水处理能力由1978年的4.4万立方米/日增加到2008年的55.6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由1978年的9.8%提高到2008年的68.4%。城市集中供热网由“六五”初期筹建,已基本形成以热电联产和大型热源厂为主,工业余热和及区域锅炉房为辅的集约型供热格局。截止2008年末,已建成供热站382座,敷设供热管线567公里,供热能力3600兆瓦,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287万平方米。从八十年代初开始,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开始进入百姓家庭,城市的燃料结构开始发生改变,2005年开工建设了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城市的燃料结构发生了进一步的改变,城市煤气管道长度由1983年的80公里增加到2008年的2016.3公里,气化率由1985年的31.6%提高到2008的98.0%。城市道路清扫面积由1980年的819万平方米增加到2008年的2840万平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1991年的2.7%提高到2008年的90.0%。
2006年、2007年和2008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前三年,是实现“十一五”环保新跨越的三年。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污染减排工作会议精神,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增长,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将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与洁净能源,狠抓源头控制,深化生态建设,以优化结构为目标,深入开展绿色转型工程;以总量控制为目标,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程;以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顺利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在“十一五”期间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现太原市环境保护的崭新跨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太原市统计局 赵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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