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忻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5。即:居民消费价格较上年同期的上涨幅度为1.5%,比上月1.3%的升幅高出0.2个百分点,较市场最为低迷的四月份(指数为99.9)高出1.6个百分点。表明忻州市场物价已经复苏,步入正常运行的轨道。
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体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在本月表现为“五升三降”的特点: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的价格升幅均为3.5%;食品类为2.5%,虽其价格升幅低于前两类,但由于它占居民消费总体的份额约为31%,所以其仍为引领居民消费价格总体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烟酒及用品类的价格升幅为2.1%,主要是酒的价格在本月的升幅高达13.4%所致;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的价格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仅为0.8%;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的价格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4%、1.7%、0.2%。(忻州市统计局 宿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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