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朔州市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延续上月开始的同比上涨走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1.4,同比上涨1.4%。但比九月份回落了1.1个百分比。
所调查的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与去年同月相比,维持上月形成的“两涨六跌”的态势,食品、衣着两大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7.6%、0.9%;其中主要原因:一是国庆和中秋两节居民对食品类消费量的增长使得部分消费品的价格有所上升;二是季节性的换装导致居民对服装的需求有所增长。其余六大类价格下降,依次分别是:烟酒及用品类下降0.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下降3.3%、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下降0.7%、交通和通信类下降3.3%、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5%、居住类下降5.0%。此外, 由于本区有关部门对主要消费品价格监管措施得力,在中秋期间多数商品没有出现明显的上涨态势。 (朔州市统计局 赵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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