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晋人字[2009]10号
各市人事局、统计局:
近年来,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加快改革发展,切实履行职责,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不断推动全省统计工作深入发展,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统计局决定,授予太原市万柏林区统计局等46个单位“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勇等52名同志“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全面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努力开创统计服务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山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西省人事厅 山西省统计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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