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绛县统计局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2月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00.58元,同比增长11.4%。1—2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6.34元,同比增长12.4%。居民收入呈现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人均工薪收入继续提高。1--2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145.45元,同比增幅为8.6 %,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68.5%。 2、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1—2月人均转移性收入为311.86元,同比增长40.1%,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18.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19%。3、赡养和捐赠收入大幅增加。1--2赡养收入为10.07元,同比增长18.2%。春节期间,人们走亲访友,给孩子压岁钱及朋友之间礼尚往来明显增多,1—2月人均捐赠收入为40.8元,同比增长13.9%。、。5、经营性收入平稳增长,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增加。随着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到位,私个经济快速稳定发展。1—2月人均经营性收入为213.74元,同比增长18.5%。经营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2.4%上升为7.2%,上升了2.8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