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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堂要求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公信力
山西统计信息网 www.stats-sx.gov.cn 2009-5-19 9:01:22

        515,全国统计系统贯彻实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堂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坚决贯彻实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公信力。

        会议由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兰主持,副局长徐一帆,党组成员、副局长谢鸿光,党组成员、总统计师李强,总经济师姚景源,总工程师郑京平出席会议。

        马建堂指出,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是党和政府正确判断经济运行态势的重要依据,是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法》,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统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总体上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基本上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在分析宏观经济走势、支撑国家宏观调控、了解国情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统计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仍然存在,在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指示,坚决惩处和有效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了《处分规定》。《处分规定》的出台,为惩治和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规范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公信力,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马建堂谈到,《处分规定》是统计部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一把利剑。敢不敢亮剑,敢不敢让这把利剑一试锋芒,是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特别是统计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法制观念和执行力的重大考验。各级统计局、调查队要坚决抵制和查处对统计数据的各种行政干预,对于领导关于统计数据的疑问,要做细致的、有科学根据和事实依据的解释说明;对于领导要求调整统计数据的暗示、诱导,不能主动迎合,更不能为领导出谋划策;对于领导强令、授意篡改统计资料和编造虚假数据的,要说明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并坚决予以抵制,抵制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统计部门报告。对于发现的领导干预统计数据行为和包庇、纵容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敢于大胆检举揭发,统计执法机关要联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他特别指出,统计数据由统计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审定,其准确性由统计机构负责,地方领导对统计数据没有审批权,更没有调整权。

 

  马建堂说,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是统计数据的主要生产者和管理者,肩负着追求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神圣使命。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对神圣使命的亵渎,是对职业道德的背弃,是对党、国家和人民的犯罪。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特别是统计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贯彻落实《处分规定》,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准确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统计资料。不得强令、授意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拒报统计资料,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不得泄露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和统计调查对象个人、家庭资料与商业秘密。如果知道统计数据不实,就必须进行调查核实,决不能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对发现的下级统计机构和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各级统计局、调查队工作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双重管理干部的规定,加强对下一级统计局局长的考察和任免管理。对坚持原则、敢于抵制行政干预的统计领导干部,要坚决保护,大力支持;对违反《统计法》、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统计领导干部,要提出处理建议。

 

  马建堂要求坚决查处调查对象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切实夯实源头数据质量。要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研究建立健全减轻调查对象负担的机制,切实履行为统计调查对象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加强对调查对象的统计宣传和服务力度,强化调查对象的数据质量意识和统计法律意识,增强调查对象履行统计义务的自觉性、荣誉感和责任感。

马建堂对《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把学习贯彻《处分规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各地统计局和国家调查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入统计人员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使广大统计人员深刻领会《处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危害性,深刻领会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大责任和紧迫性,增强贯彻执行《处分规定》的主动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念,始终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准则,增强贯彻执行《处分规定》的坚定性。要通过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执纪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使他们成为查办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行家里手,成为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忠诚卫士。要大力宣传《处分规定》,努力营造贯彻实施《处分规定》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贯彻实施《处分规定》的有效机制。

 

  马建堂强调,要加强对贯彻实施《处分规定》的组织领导。要大力开展和积极支持统计执法执纪,为查办案件创造宽松的环境。要积极向纪检监察机关汇报沟通,争取他们一如既往地监督和支持统计工作,指导和帮助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要完善有关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要以贯彻实施《处分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法制工作机构,充实力量,并为统计执法执纪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建专门的统计执法队伍。

 

  国家统计局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事业单位副司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区、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处级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来源:国家统计局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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