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7日,山西省统计局召开了山西省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部门座谈会,省纪检委、省人大财经委、省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人事厅、省统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山西电视台、山西电台、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新闻网等省城主流媒体参加会议。省统计局副局长卢建明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

卢建明局长指出,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处分规定》对优化统计发展环境、规范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处分规定》的公布实施,进一步细化了统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规定,补充规定了量纪标准,完善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大大提高了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追究纪律责任的可操作性,对于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卢建明局长强调,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任免机关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做贯彻落实《处分规定》,提升统计公信力,树立统计法制权威,为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山西省统计局副巡视员王义君参加了座谈会,对《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统计工作承担着为宏观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信息基础和决策依据的重要使命。统计上的行政问责制,对于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以及肩负并完成统计的神圣使命,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处分规定》的出台,是贯彻统计法规的具体措施,为改善统计工作环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契机和保障,将对震慑和查处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产生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通过组织学习,积极配合统计部门的工作,强化责任,加强统计部门的执法监察力度,做好《处分规定》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会上,山西省统计局监察处蔚崇通介绍了《处分规定》的出台背景,法规处相关人员通报了《处分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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