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成立于1949年9月。60年间,山西税收收入逐年增长,为全省推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1950年税收2330万元,1978年收入规模就达到9.5亿元,之后税收事业更是快速发展、大幅跨越,1995年迈上百亿元台阶,2005年达到695.5亿元,2007年跃过千亿元大关,2008年更是达到近1405亿元,改革开放30年间山西税收收入扩大了148倍。
回忆60年山西税务机构沿革历程,新中国成立之初仅有一个省辖市税务局——太原市税务局成立,下设榆次、忻县、兴县、汾阳、长治、翼城6个分局。1955年省局改名为 “山西省财政厅税务局”,其后,数易其名。1994年7月28日,省国税、地税两套机构组建完毕并正式挂牌。截至2008年底,仅山西省国税局就有市局11个,县(市、区)及开发区局122个,稽查局134个,在职干部职工12277名。
从税收征管模式的变革来看,山西税务部门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各个历史阶段实施了不同的征管模式。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征管模式不断建立健全,有力地推动了山西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从1978年到1988年的10年间,全省税务系统基本延续了1958年以来以专管员管片管户为主的征管模式。1989年开始实行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或征管、检查“两分离”的征管模式。1994年开始实行 “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2003年,又进一步实施了经过补充和完善的税收征管模式。(记者岳晋峰)(来源: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