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六十年的历史,点滴记录了吕梁软环境建设稳步实施、扎实推进的光辉历程。
一、“人才强市”战略全方位实施,基础教育全面巩固,教育事业优先快速发展。
建国60年,是吕梁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健康发展、跨越式发展的60年。建国前,接受教育仅仅是富家子弟的权力,广大农苦大众根本无接受教育的机会和可能。
建国后,吕梁的教育事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春天。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由于受十年“文革”动乱影响,教育百废待举,步履曲折。1979年,23895名中小学教师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仅仅分别为48%、1.9%和20%,小学和初中教师中民办教师的比例高达66%和44%。恢复高考制度后的第五年(1981年),全区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仅有486名。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之后,掀起了持续不断的集资办学热潮。1985年至1990年的六年间,全区群众集资办学的金额累计达15336.9万元,相当于同期各级财政教育基建专款的4.7倍。用此项资金维修危房校舍73.7万平方米,新建扩建校舍建筑面积91.7万平方米,使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发生根本变化。1995年全市基本普及了小学阶段教育。“十一五”以来,全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加大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铺开创设农村优质教育资源的“双百”示范校工程,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将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的事业紧紧抓在手上,推动了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8年底,全市拥有小学数2328所,是1949年1633所的1.4倍;普通中学366所,是1949年的92倍。在校小学生40.7万人,是1949年的4.6倍。在校中学生31万人,是1949年的388倍。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9%。全市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资格率分别达到了85.8%、94.7%和98.9%。全市拥有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所、省级6所。
二、文化事业百花齐放,群众性基础文化日益繁荣,吕梁精神内涵更加丰富。
建国60年来,随着市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也同步攀升。尤其是“十五”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文艺精品创作层出不穷,文化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
“十五”以来,吕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掀起了基层文化建设的新高潮。全市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已达80余万册,汾阳、中阳、文水、兴县的图书馆进入国家等级馆。全市300平米以上乡镇综合文化站已建起48个,农村文化活动室已建起2426个。孝义市、汾阳市先后跨入“全国文化先进县(市)”行列;《中阳剪纸》、《文水金瓜子》、《孝义碗碗腔》、《孝义皮影》、《杏花村汾酒酿造技艺》、《临县道情》共6个项目,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全国“群星奖”评比中,孝义市文化馆创作的舞蹈《复活》获金奖第一名,少儿组美术作品《爱我中华》获金奖。目前,全市获得全国戏剧最高奖“梅花奖”的演员有2个,获得国家级戏曲“红梅奖”的演员有3个。全市广播电视人口混合覆盖率达到了94.97%。1620个行政村和537个50户以上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顺利完成。有线光缆已经通达全市90%以上的乡镇。
建国60年,全市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大力弘扬了团结协作、戮力同心、艰苦奋斗、百折不挠、英勇顽强的吕梁精神,并赋予了吕梁精神新的内涵。
三、文物旅游资源开发保护齐头并进,“四大旅游”品牌效应日益提升,旅游产业彰显魅力。
吕梁的文物旅游资源相当丰富。独特的地理地貌,构成了千姿百态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留下了众多的人文景观;光荣的革命老区,遗存了多处革命遗址及纪念建筑。
近十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扎实推进,提出了打造“北方原生态森林草甸、黄河黄土沟壑地貌、杏花千年酒都文化、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四大旅游品牌的发展思路,吕梁文物旅游业逐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008年底,全市共有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11处,国家森林公园3个,有2A级景区2个,A级景区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旅行社55家,是2000年的14倍。其中国际旅行社2家;星级宾馆发展到13家,是2000年的3倍。全市旅行社营业收入5800万元,直接从业人员3925人,间接从业人员19875人。接待国内旅游者350万人次以上,接待入境旅游者15000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25亿元以上。(吕梁市统计局 任应武 李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