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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建设铸就三晋青山绿水
山西统计信息网 www.stats-sx.gov.cn 2009-9-28 8:50:46

新中国建立60年来,山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环境法制建设,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城市、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环保投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环保监管能力明显加强,从而使环境保护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进入了改革、发展、健全的阶段。全省环境污染急剧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环境保护成为推动山西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利益的重要力量。

一、环境保护工作在积极探索中推进

山西环境保护事业是从1972年开始起步的,机构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1979年山西省环保局挂牌成立。环保工作在当时还是新生事物,从决策层、知识界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此都缺乏应有的了解。从那时起,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保科普知识,成为环保部门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从20世纪90年代起,山西环保界和新闻界联手推进环保宣传,1994年省人大常委会联合省环保局等省直10多家单位共同组织“三晋环保行”记者采访活动,截止2009年的15年来,累计有300多名记者参与参访报道,共刊播稿件3000多条,推动了一大批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随着“三晋环保行”的深入,环保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

改革开放30年来,山西的环境保护工作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19721978年,全省环保工作的重点是治理工业“三废”(即废气、废水、废渣)。由于对环境问题和环境状况缺乏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业污染的治理还提不出完整的对策。1979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全面加强环境管理,以管促治的方针,这是环境保护事业的历史性转折。此后,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进入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阶段,逐步开展了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环境立法和环境生态工作,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的手段管理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山西环保工作的开展。1984年初,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和“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战略方针,确立了环境保护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这是环境保护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以此为起点,山西的环境保护开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成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87年开始,全省每年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的专项资金增加到5700万元。

“七五”、“八五”时期,全省环保工作在贯彻执行强化环境管理制度的同时,积极进行了工程治理,在着重进行重点污染源治理的同时,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开始起步,全省环保工作形成了上下结合、齐抓共管、以管为主、管治结合的工作体系,环境保护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九五”、“十五”时期。2002年,党的十六大对全国实现新型工业化提出明确要求:“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这个时期是山西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控制环境污染和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攻坚时期。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通过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在经济结构调整中解决环境问题。全省将经济结构调整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措施和着力点,特别是明确提出了经济结构调整要以新型工业化和特色城镇化为方向,努力将山西建设成为国家的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0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为全省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自此开始已连续7年,省政府坚持每年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为全省人民办的实事之一。20031212日,山西取缔关闭土焦、改良焦专项毁灭性打击行动全面铺开,在行动中,1241家改良焦企业被关闭,上万支改良焦炉、近万个土焦坑被拆除。此后,由于受利益驱动,违法建设的焦化企业在整治中仍有复燃,2004年至2008年,全省持续开展焦化行业清理整顿,在683个焦化项目中321个被彻底关闭,关闭产能7409万吨。

进入“十一五”时期,全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保护环境为前提,确定GDP增长的指导性指标,实现山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针对工业企业集中分布于重点区域、流域的特点,2006年全省实施了以工业污染治理为重点的“蓝天碧水工程”,实施范围包括11个主要城市、大运高速公路、汾河干流沿线的32个县(市)。通过以确保节能和污染减排两项约束性指标的实现,推动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环境法制建设和管理逐步走向科学规范

新中国建立60年,全省环境规划编制水平有了明显提高。19851987年全省组织了6500多人的工业污染源调查队伍,对8640个企业和106个县城进行了工业污染源调查,基本摸清了全省环境污染状况;19951996年全省组织开展了乡镇污染源调查工作,3040人的乡镇污染源调查队伍,对37506个乡镇企业进行了调查,基本摸清了乡镇工业污染状况。通过环境监测和污染源调查,山西省编制完成了一系列重点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及实施方案、《山西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等,为全省环境保护宏观决策和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科学依据。

环境保护由人治逐步走上法治管理轨道。新中国建立60年,山西省环境法制建设出现了良好的势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初步形成了比较科学、完备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环保执法开始走向正规化,环境执法力度明显提高,推动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促进企业达标工作。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工业“三废”管理的通知》、《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地市县的环境保护职责暂行规定》、《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等多部环保法规。为了加快环境友好型山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6年相继出台《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山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办法》(“十一五”期间)等规章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了要在发展理念上突出绿色环保,发展模式上突出循环经济,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途径。这些重大决定和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开创了新的发展空间,为环境事业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

环境管理开始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转变,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由单项控制向区域性控制转变。全省认真开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对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针对不同地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差别化区域环境管理政策,主要是以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水平和潜力等因素为依据,对全省环境保护区划,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定出不同的环境要求和措施。优化开发区域的环境保护,对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等进行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帮助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完成了《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大了环境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监督企业达标排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此外,全省连续多次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重点地区的污染治理。2008年全省开展了“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运动”,完成了40项“奥运”保障治理项目;实施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攻坚战,推进了9208家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进程,仅1231日“零点关停行动”就对476家逾期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任务和不达标的企业实施了关停。为改变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局面,全省建立了由铁路、电力、银行等14个部门参与的环保统一战线,联合出台了20多项环境执法新政策,对3000余家环境违法企业采取了停贷、停电、停运等措施;先后对违法排污现象严重的10个市县实施“区域限批”,通过“区域限批”扭转环境形势恶化的趋势,遏制地方政府盲目追求“黑色GDP”的行为;对1500余家工艺落后的高污染企业和设施实施了环境污染“末位淘汰”。

实施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1998年省政府与11个市及各工业部门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00年将工业污染源达标作为责任制的主要内容。2006年全省将环保工作目标具体落实到各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将环保工作作为各级政府评优评先和干部提拔录用的重要依据,实行环境保护问责制、奖惩制和一票否决制。2008年全省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列入各级政府的环保目标责任制。为了让各级政府承担起环保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省制订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污染减排指标考核权重占绝对优势。通过签定政府目标责任书,强化“四合一”年度考核,将“环保目标责任制、污染减排、蓝天碧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指标,作为推动各级政府落实环保责任的重要内容,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行动的环保工作责任新机制,各级政府和企业从“要我环保”的外部约束变为“我要环保”自觉行动。

2006年省政府对退出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倒数前三名的阳泉市政府给予了100万元的奖励,2007年对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长治、晋城等7个城市分别给予了200万元的重奖。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对环境质量改善显著的市县分别给予50300万元和2001000万元奖励和环保能力建设资金;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退步幅度排名前10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政府主要领导不得参与评奖、评优,连续两年或三年通报批评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直至予以行政处分,进一步将环保奖惩制落到实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三、环境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

新中国建立60年,全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狠抓了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一是通过技术改造和推广清洁生产,淘汰了一批能源、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二是对大气质量严重超标的地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全省大中型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三是加大了对造纸、化工、制药等重点行业的监察频次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提高治理能力建设,对长期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限产或采取关停措施;四是严格行业准入,严格新(扩)建项目的审批,新(扩)建燃煤电厂、同步建设使用脱硫设施;五是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2006年以来全省实施并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对1115家企业实施“末位淘汰”,对4420家企业采取“三停”(停贷、停电、停运)措施,停贷金额23亿元、腾出焦炭运力3000余万吨,腾出电量10亿千瓦。对15个县(市)实行区域限批,对80多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六是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8年开展的“区域集中整治”,20个重点县市共关停取缔了辖区内违法排污企业或设施4237个(台)。工业“三废”治理成果初步显现,工业企业“三废”治理效率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主要表现在:

水环境恶化趋势被遏制。1995年监测的106个断面中,全省河流地面水污染以有机污染为主,90%以上断面有机污染超过国家水环境质量五类标准。2003年至2008年,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呈好转趋势。根据对全省地表水14项评价指标例行监测结果,2003年至2008年全省重度污染水质断面(劣Ⅴ类)比例呈明显下降趋势,2008年,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8.3%,较2003年下降15.0个百分点;水质优良断面(Ⅰ—Ⅲ类)比例呈上升趋势,2008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15.5%,较2003年上升10.7个百分点。特别是汾河水库出口,据监测,2008年与2003年相比,出口断面显著好转,由2003年的Ⅴ类提高到2008年的Ⅱ类水质。经过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2008年全省9个国控省界河流断面中,8个提前达到国家“十一五”考核目标,水质恶化的趋势第一次被遏制。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改善,2008年监测的11个城市,共监测水源地24个,达标率为74.3%,其中大同等8个市达标率100%

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处理率大幅提高。1980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41684万吨,工业废水处理率仅为10.57%2008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4.11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5.6%2008年,全省完成了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和155个水源地保护区立标工作。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关停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企业。新(扩)建灵丘县、介休市等2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占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总数的44.3%,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7万吨/日。全省累计建成投运6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88.79万吨/日。全省共实施废水治理项目240个,竣工206个,新增废水处理能力31.60万吨/日。

汾河与海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稳步实施。海河流域是国家确定的重点治理流域。1996年以来,全省积极加快海河流域山西段的污染治理步伐,流域内的重点工业污染源通过治理和关停基本实现排污达标,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汾河全长695千米,流经忻州、太原、吕梁、晋中、临汾和运城6个地市的27个县市区,流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25.3%。汾河流域是山西省的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域,它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直接影响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省政府为加快汾河的污染治理步伐,从1996年起每年增加2000万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省政府下发了修订的《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1998年起开始实施第二阶段的汾河治理工作。2008年全省对汾河流域1437家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实施分类处置。其中对320家企业实施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79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71家企业予以关停淘汰,20家企业实施搬迁。

大气环境状况明显改善。1995年全省主要城镇大气污染属于总悬浮微粒和二氧化硫为主的煤烟型污染。2003年山西省大气环境质量居全国倒数第一,11个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1495天,平均136天,最少的阳泉市56天。临汾、阳泉、大同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考核中,位居全国污染严重的“黑三甲”。

2003年至2008年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综合污染指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综合污染指数全省平均值比2003年下降61.9%。与2003年相比,11个省辖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幅度在31.3%73.1%之间。为加强环境监管,山西省在全国最早实现所有县(市、区)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全国第一家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现对470家重点工业企业的658个污染源实施全天候监控。200811个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Ⅱ级以上天数累计达3679天,比2003年增加218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通过加大治污力度,部分大气污染物排放逐年减少,1981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4.23万吨,2008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0.84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由1998年的88.80万吨减少到2008年的45.21万吨。

200811个省辖市二级以上天数平均达334天,临汾、阳泉等8个省辖市空气质量首次达国家二级标准。与2003年相比,1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的城市比例由2003年的“零”上升为2008年的72.7%,结束了有统计以来山西11个重点城市没有二级空气质量的历史。侯马等35个县(市)首次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创历史最好水平。与国家考核的113个重点城市对比,2008年山西省有10个重点城市排名大幅前移,除大同外,全国倒数第35位以后已没有山西省重点城市,这在山西环保史上是一个标志性、历史性、里程碑式的跨越和突破。特别是2006年,阳泉市率先由全国倒数第2位前移至倒数第8位,率先摘掉了“黑帽子”。2007年,临汾市由倒数第1位前移至倒数第13位,大同市空气质量排位由倒数第4位前移至倒数第20位,至此,三个重污染城市全部摘掉了环境空气污染前四名的“黑帽子”。

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提高。1981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644万吨,2008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6213.3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1981年的10.8%,提高到2008年的56.83%2008年,全省用于工业固体废物治理的投资为27641.1万元,新增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1.36万吨/日。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成效初现。从“十一五”时期,国家全面开展了对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实施减排控制与考核。以2005年为基数,国家核定山西省的减排目标为:2010年二氧化硫下降到130.4万吨,减排21.2万吨,减排率14%;化学需氧量下降到33.6万吨,减排5.1万吨,减排率13%2006年在全国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只升不降”的情况下,山西省二氧化硫较上年净减排3.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与上年持平,成为排放量未增长的省份。2007年全省开始把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60%的燃煤电厂作为“硬山头”来攻,全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净减排9.13万吨和1.28万吨。

2008年,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关于作好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减排目标和各级政府减排责任。41台重点燃煤机组烟气脱硫项目提前完成,成为全国率先完成所有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的省份。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130.84万吨,2007年净减排量7.83万吨,减排率5.65%,较2005年累计减排率13.69%,累计完成“十一五”时期减排目标的97.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5.88万吨,较2007年净减排量1.54万吨,减排率4.12%,较2005年累计减排率7.29%,累计完成“十一五”时期减排目标的55.3%。两项污染物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二氧化硫减排进度和减排量均名列全国前茅。

环保投入不断加大。新中国建立60年,环保投入的不断增加,确保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1981年全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仅为2753万元。“十一五”时期前三年,全省环保投入累计达523.5亿元,占到整个“十一五”时期环保规划投资的65%,是“十五”期间环保总投入的2.3倍。这些资金主要用于电力、焦化、冶金、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大气、水污染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2007年全省决定投资8.5亿元,在800多个企业,1112个废气排放口和549个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初步形成了用数字化资源带动信息技术应用的环境监控新模式,实现了运用最新科技与环保的有效结合。

四、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

20世纪70年代初,全省城市环境保护的重点是开展工业锅炉改造和消烟除尘工作。1975年逐步开始对城市废气、废水、废渣进行全面治理,1979年开始从城市的规划入手,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在控制交通噪声、治理河道污染、发展城市煤气、推行集中供热,建立烟尘控制区、调整不合理工业布局等方面,解决了一些环境问题,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全省新建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及城市集中供热、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预计达50亿元。2008年全省全力推进6个重点区域20个重点县市环境集中整治,整顿期间共关闭企业1798户,关闭污染严重的设施2329台(套),责令995户企业停产整顿,357户企业补办手续,88个违法项目停止建设,1723户违法企业被断水断电,执行行政处罚814.17万元。使20个重点县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整治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同比增长49%

全省11个省辖市和大运路及汾河流域的32个县(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取得长足进展,有10项指标提前完成“十一五”时期蓝天碧水工程建设目标。推进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危固废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到2008年底,“蓝天碧水”工程范围内11个重点城市、32个县(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753.68万吨,平均污水处理率达到47.2%,比2007年增加13.7个百分点;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545.38万平方米,平均集中供热率达到63.17%,比2007年增加14.77个百分点;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81.37万吨,平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20.99%,比2007年增加12.22个百分点;平均气化率达到76.87%,比2007年增加9.36个百分点;新增烟尘控制区面积124.9平方公里,平均烟控区覆盖率达到87.6%,比2007年增加21.75个百分点;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35.9平方公里,平均绿化覆盖率达到33.78%,比2007年增加3.95个百分点。太原建成国内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能力达33.3万吨。全省5个市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已争取到国家投资,正在筹备建设。全省唯一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也已确定了项目业主。开展了城市生态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阳泉市重点治理矸石山1500亩,复垦造地2000亩,到2008年底全市矸石山将得到全部治理。

2007年全省启动实施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始采样分析。新农村创建工作取得突破,山西省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2个,省级生态文明村101个。

五、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新中国建立60年,生态环境建设已成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包括水土保持、流域治理、植树种草、防治沙漠化、生态农业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内容已纳入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实施,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自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人工造林成效显著,森林资源增加。全省开展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东北、华北、西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通过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指导方针,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迅速增加,森林质量趋于提高,实现了由持续下降到逐步上升的历史性转折。2008年,全省退耕还林(草)工程完成面积6.04万公顷,其中荒山荒地造林4.04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4.12%

土地荒漠化和沙化趋势得到抑制。山西将防止土地荒漠化、沙化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实施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等一批防沙治沙重点专项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入建设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时期,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同时出现净减少,荒漠化和沙化趋势得到抑制。

自然保护区建设成效显著。山西坚持把建立自然保护区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到2008年全省共建设汾河源头、沁河源头2个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累计达到46个,比1980年增加44 个,其中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达114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30%,基本形成了种类齐全,分布较为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较好的保护了珍贵的物种资源;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的复杂多样性造就了山西省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全省现有维管类植物2731种,占全国维管类植物的9.1%,陆栖动物共439种,占全国的19.09%

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出台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天然湿地的保护、开发与利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一批重要湿地面积得到稳定和扩展,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改善。全省湿地总面积达到50万公顷,占到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19%。

新中国建立60年,山西在环境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环境污染历史欠帐太多,全省的环境状况还没有进入良性循环,当前正处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战略转型期。从污染减排来看,一方面出现“拐点”难,巩固“拐点”、实现减排目标更难。另一方面,由于利益冲动和经济快速发展,污染减排“拐点”可能出现反弹。为此,走在转型之路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对山西而言仍然是任重而道远。

根据山西环境现状、发展特征等实际情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应着眼长远、把握当前,以科学的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的理念,在经济结构、产业布局、合理区域功能定位的高层面上,统筹考虑、综合决策。通过追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平衡、经济活动对环境影响与环境承载能力的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优美。具体而言应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1. 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实现污染减排目标。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确保污染减排取得重大进展。

2. 深化城市、农村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区域质量。将能源、重工业产业与人居区域分开布局,以人居环境为主导功能定位,实现以人为本,环保优先;对重污染的企业、车间或生产设施,实行关小、搬大、堵进的政策,加大投入,进行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发展集中供热、供气,增加绿地和景观水域,建设优美的人工环境,并大力发展无污染产业;编制实施规划为龙头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地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加强农村工业污染防治,严控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落后地区转移。

3. 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资源改善能源结构,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力。

4. 建立正确的经济、社会、环保考评体系,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按照科学发展,优化结构、改善民生、改善环境,增加地方收益的思路,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引导、推动山西的产业结构得到良性调整,环境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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