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探索,艰苦奋斗,中国社会实现了由封闭、贫穷落后和缺乏生机到开放、总体小康和充满活力的巨变,在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样,跟随着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步伐,灵石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历届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团结奋进,锐意进取,经济社会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目标,依托资源优势,适时优化经济结构,使灵石经济和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三晋大地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结构得到优化,各行各业全面发展
(一)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解放初期,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产业结构非常单一。经过三十年的奋斗,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1121万元发展到1978年的6785万元,年平均增长速度 6.4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的总方针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不断为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全县经济迅速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经过30年的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08年全县共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1.1亿元,比1978年增长152倍,按可比价计算,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1.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005元,突破3000美元,比1978年增长117倍,年平均增长达到17.3 %。经济的快速增长使经济总量呈现加速扩张态势。地区生产总值由1978年5944万元迅速跃升至2008年的91.1亿元,其中从1978年的5944万元上升到1984年的1亿元用了6年时间,上升到1995年的10亿元用了9年时间,上升到2002年的20亿用了7年时间,2002-2008年进入高速增长期,从20亿元迅速增长到91.1亿元。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力逐步增强。经过60年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由1949年的31.6万元迅速跃升为2008年的25.8亿元,年平均增速为16.5%。其中从1949年的31.6万元上升到1996年的1亿元用了48年时间,上升到2003年的2.5亿元用了7年时间,上升到2004年的4亿元用了1年时间,上升到2005年的10亿元用了1年时间,2005到2008年进入高速增长期,仅用了三年时间由10亿元上升到25.8亿元,三年平均增速达到36.7%,高于60年平均增速20.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占全市的比重由2005年的19.2%上升到2008年的22.2%。
(二)经济结构得到优化,各行各业全面发展
建国初期,灵石经济结构同全国一样不尽合理,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194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占80.5%,工业占19.5%,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要地位。60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增长,产业结构在逐步改善中趋向合理和优化。经过30年的发展,到1978年全县工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农业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到36.6%,工业比重上升到63.4%。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因地制宜,二、三产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基本上实现以工农为主向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的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三次产业在调整中均得到长足发展,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强,工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服务业迅速发展壮大。1978年至2008年,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速分别为0.8%、14.8%和13.4%。三次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33.3:50.7:16调整为2008年的1.6:69.6:28.8。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解放初期,全县农业生产力水平很低,粮食亩产仅为35公斤。经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近30年的发展,农业生产水平得到一定的提高,粮食亩产由1949年的35公斤上升上1978年的134 公斤,但是农业生产以种粮为主,农业内部结构单一。改革开放30年来,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灵石县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快灵石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初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生产力得到解放和发展,农民经济得到一定的发展。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试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对“四荒”进行拍卖,并在2001年出台《关于加快小流域治理和四荒开发的若干规定》,扶持农业生产大户。同时,灵石县委、政府根据灵石山多川少、大部分土地种植条件差的状况,要进一步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必须优化农业内部生产结构,所以提出要因地制宜,农、林、牧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干果经济林,并充分抓住退耕还林还草机遇,全县林、牧业得到很大的发展。全县建成天然保护林31万亩,干果经济林20.61万亩。2008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29636万元,比1949年增长32倍;粮食产量达到56950吨,比1949年增长了2.7倍;肉、蛋、奶产量分别为1495吨、2374吨和278吨,核桃产量3500吨。
2、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更加突出
建国初期,1949年工业总产值仅为219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工业经济相当薄弱,产品种类少,产量很小。到1978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300万元,年平均增长10.8%。改革开放以后,灵石县工业企业快速发展,依托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品,建立园区经济,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工业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工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到主导地位更加突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镇企业迅速崛起,经过十余年发展,到1985年乡镇企业达到2945个,产品达到500多种,从业人员占到全县农村劳动力的43.3%。从1991年以来,灵石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从以煤炭、冶金、化工、建材四大支柱产业为重点继而发展到以“煤化工业”为主攻方向,使全县工业结构趋向合理,工业生产持续发展。针对工业布局分散、点多面广、没有龙头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并出台灵石县招商引资政策,规划并建设了两渡、南关、夏门、段纯、梧桐五个工业园区,把规模大、产业链条相关、科技含量高的企业集中到园区建设发展。同时,取缔一批污染大、科技含量低的土焦炉、小洗煤厂、小水泥厂等企业;对全县煤炭资源进行整合,保留矿井进行技改、扩建,生产能力得到提高;中煤九鑫、银亿峰宏、天星焦化、聚源煤化等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相继建成投产,灵石工业经济步入加速发展的轨道。经过60年的发展,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了155亿元,以16.2%的平均速度快速增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突出。2008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18户,比1998年的47户增加71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2.2亿元,比1998年的2.9亿元增长17倍;实现利税19.4亿元,比1998年的3814万元增长50倍。2008年全部工业增加值56.4亿元,占GDP的比重61.9%。
3、服务业发展迅速,传统服务业快速发展,新兴服务业正在逐步壮大
解放初期,灵石服务业是商业,且经营网点少、规模小。1949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只有229万元,到1978年才发展到2875万元,年平均增长9.1%。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经济的兴起,服务业迅速发展,无论是传统业还是新兴服务业都得到了发展。
批零贸易业快速发展,消费品市场日益繁荣。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全县商业网点只有各乡镇所在地的供销社、农村代销点以及五一、贸易、百货等少数商业网点。改革开放后,个体商户、各种经济类型的商业公司逐渐发展起来,全县商业网点大幅增加,各种规模大小不同的商业网点分布在全县各个地区,消费品零售市场日益繁荣。2008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7.6亿元,比1949年增长1203倍,年平均增长12.7%。
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解放初期,全县运输业十分落后,运输工具主要以畜力车为主,经过60年的发展,运输工具发生了巨大变化,汽车、火车代替了畜力车,运输业在服务中占到主导地位。到2008年全县货运量达到3986万吨,比年1949年的3.43万吨增长1161倍,年平均增长12.7%;货物周转量183905万吨公里,比1949年的47.73万吨公里增长3852倍,年平均增长15%;公路客运量285万人,比1964年增长的0.8万人增长355倍,年平均增长14.3%;旅客周转量16337万人公里,比1964的22.17万人公里增长735倍,年平均增长16.2%。
旅游产业迅速扩大,成为灵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之一。灵石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发展前景广阔。从1998年开始对王家大院、资寿寺、翠峰公园进行投资开发建设、开放,旅游门票收入从开始的51万元增加到1805万元,并拉动相关餐饮、住宿等产业的发展。随后,对石膏山风景区、介庙风景区、红崖沟等多处旅游景点相继投入开发,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收入由空白发展到2008年2.1亿元,成为拉动灵石经济的产业之一。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新兴服务业逐步发展壮大起来。2008年计算机信息传输服务业完成增加值占到11796万元,占到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5%,占GDP的比重1.3%;房地产业完成增加值13172万元,占到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03%,占GDP的比重为1.4%。
二、基础设施实施日益完善,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60年来,灵石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经济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国初期,全县仅有45公里长的太风线一条公路,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公路建设有了一定的进展,但全县仅有一条宽6米的油路,支线公路8条,总长度为183.7公里,乡村公路23条,总长度247.3公里,路况较差,晴通雨阻。从1995年以来,累计投资9.6亿元对全县公路进行改扩建和新建,实施村村通工程。截至2008年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374公里,全县6乡6镇291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公路。公路密度由建国初期的3.7公里/百平方公里增加到2008年的113.9公里/百平方公里。特别是近三年来,公路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主干道基本达到一级路水平,为灵石县今后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邮电通信事业蓬勃发展,通讯设施显著加强。60年来,邮电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快速发展,为经济发展起到先行作用。到2008年末固定电话达到54082户,小灵通用户和移动用户、计算机互联网用户从无到有,分别发展到7753户、16.5万户和15111户,全县乡、村全部实现了通电话。
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60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教育的投资力度,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改善教学环境,创新教学机制,先后对全县校舍进行了改扩建,对中小学布局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并在2007年减免了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县 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成效显著,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毕业升学率均达到100%,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100.41%。高中阶段教学成效进一步提高,高考达线人数逐年上升,2008年高考达线431人,创历史最高水平;职业教育得到加强,职中入学人数逐年增加,2008年职业中学在校生达到2732人。
医疗卫生改革进展顺利,公共卫生事业成效明显。建国初期,全县医院机构只有县医院一个,医务人员只有92人,病床5张,医疗条件相当差。经过30年发展,到1978年,全县医院、卫生院个数发展到57个,医疗卫生人员573人,病床数464张。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快速增加,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建立起疾病控制预防体系、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等体系。医疗卫生改革进展顺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面推开。2008年末,全县共有医疗机构115个,比1978年的57个增长了100.8%;全县共有医疗卫生人员1238人,比1978年的573人增长116.1%;病床数963张,比1978年的464张增长了107.5%。新型农村合作覆盖率达到100%。
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60年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建立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障职工17198人,参加医疗保险职工20432人,全县15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全作医疗,9487个农村居民和6442个城镇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建国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加强,对城市建设投资逐年加大,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建事业取得可喜的成就。从1987年开始建成供热站,用户仅有14个单位,供热面积7000平方米,发展到2008年单位和居民用户共11972户,供热面积170万平方米,城市供热普及率达到87%;1993年成立县 煤气化公司,经过十五年时间,全县用户发展到10837户;县城居民全部用上自来水。从1995年开始对县城进行改造,从2007年起,确立了开发新区,新修了连接新区和旧区的永吉大道,城市框架迅速拉大到30平方公里。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一座充满现代化气息,集园林化、艺术化、人性化为一体的山城展现在世人面前。
三、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
建国初期,城乡居民生活处于困苦状态,经过60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明显改善,居民拥有的财富迅速增加。特别是改革开放的30年,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30年,城乡居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显著提高。建国初期,人民生活困苦,经过30的发展,到1978年人民群众生活有所改善,但仍处于温饱不足状态。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增长,居民拥有的财富也迅速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76元增加到2008年的6193元,增长80倍,年均增长15.8%;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1978年的641.7元增加到2008年的20493元,增长31倍,年均增长12.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由1978年319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740672万元,增长2321倍,年平均增长29.5%;人均存款由1978年的16.3元增加到2008年的29275元,增加1795倍,年平均增长29.5%。
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消费水平也明显提高。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达7484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3565元,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0.9%和9.8%,农村居民从温饱不足状态发展到总体小康,反映居民家庭富裕程度的恩格尔系数2008年城镇下降到31.5%,农村下降到37.4%。从耐用消费品看,彩电、洗衣机、电冰箱、电话、空调等城镇地区逐步普及,汽车、家用电脑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幅提高。2008年每百户农村居民拥有洗衣机94台,电冰箱33台,固定电话96部,移动电话83部,彩色电视107台,家用电脑14台;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彩电102台,电冰箱92台,固定电话102部,移动电话170部,家用电脑58台,家用汽车10辆。这些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几乎空白。城乡居民居住面积不断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现已达到32平方米,农民居民居住面积达到29平方米。
60年来,灵石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从长远发展看,仍存在不足,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等方面还需努力,最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