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新中国成立之初到七十年代末期,我国一直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山西房地产业在改革开发中得到了迅猛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随着党的十七大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决策的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加快推进,山西房地产业必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一、房地产业的发展历程
房地产业的发展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住房制度改革是紧密相联同步展开的。新中国成立之后前30年,我国一直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这种制度模式在当时较低水平的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1958年到1977年的20年中,我国政府坚持以发展生产为先,住房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削减,住房供给不足也不断显现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关于房改的问题,由此开启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之路。与此同时,山西房地产业在经济发展和体制创新两大动力的推动下,经历了复苏、起步发展、快速发展和调控调整等阶段,取得了辉煌的成就。1987年至2008年,山西房地产开发业投资年平均增长36.6%,比全省全社会和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分别高出2.9和2.4个百分点,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从1987年的0.6%上升到2008年的9.0%。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山西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一)房地产业复苏阶段(1978—1986年)
建国初期,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把住房作为一种福利,由国家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分配,近乎无偿使用,使住房的正常循环生产难以为继,加上当时受重生产、轻生活的思想影响,对住房问题重视不够,居民住房十分紧张,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仅为3.6平方米。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1979年先后提出可以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等指示,理论界也相应地提出了住房商品化等观点,以此为标志,拉开了中国住房体制改革的序幕。1980年10月,在住房制度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方面,国务院正式提出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准许私人建房、私人买房、准许私人拥有自己的住宅;1981年,公房出售试点扩展到23个省、市、自治区的60多个城市和一部分县镇。 1982年,在总结前两年公房出售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鉴于城镇居民工资水平低、购买能力有限,国务院决定分别在郑州、常州、四平和沙市四个城市进行“三三制”售房试点,即售房款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到1985年底,全国有160个城市和300个县镇实行了补贴出售公房。在出售公房的同时,有的地方还实行了“按成本计租,定额补贴”、“超标加租”,对青年公寓实行“新房新租”等改革尝试。从1986年开始,进行了以提高房租、增加工资、变暗补为明补、变实物分配为货币化分配为指导思想的公房租金改革。这一阶段的理论探索、改革试点和改革政策措施的出台,从理论上、思想上为山西房地产业的复苏奠定了基础。这一阶段,山西房地产开发企业从1981年诞生到1985年底,发展到50家开发公司。
(二)房地产业起步发展阶段(1987—1998年)
1988年1月,在总结住房制度改革探索阶段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决定用三到五年时间,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同时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标志着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稳妥推进阶段。1991年6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分步提租、交纳租赁保证金、新房新制度、集资合作建房、出售公房等多种形式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思路。同年10月又召开了全国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确定了租、售、建并举,以提租为重点,“多提少补”或“小步提租不补贴”的租金改革原则,主要是通过提高租金、促进售房,回收资金、促进建房,形成住宅建设和流通的良性循环。1993年11月,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思路,就是要 “以出售公房为重点,售、租、建并举”。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了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发布,决定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至此,我国实行了四十多年的住房实物分配制度从政策层面上退出了历史舞台。在这一阶段,山西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迅速增多,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尤其是住宅开发投资和销售面积大幅度增加。1987—1998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113.2亿元,年平均增长41.3%;住宅投资累计完成85.9亿元,年平均增长37.1%;销售面积累计达735.9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28.6%。伴随着房地产开发热潮的兴起,涉及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的房地产经营、咨询、评估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企业也应运而生,进一步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
(三)房地产业快速发展阶段(1999—2004年)
1997年前后,中国成功地实现国民经济软着陆。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中央政府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旨在通过增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把房地产开发和住宅消费拉动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新的消费热点来认识来对待。1998年,中央决定于2000年1月1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取消福利分房,全面实行货币化商品化住房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为房地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1999年4月,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国务院又制定出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4月,山西为了加快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解决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量偏少、规模偏小、发展速度不快、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2003年6月,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的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与此同时,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住房供求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房地产价格和投资增长过快;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住房消费还需拓展;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行为不够规范,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有待完善等问题,2003年9月,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通知强调要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完善供应政策,调整供应结构,发展住房信贷,强化管理服务,促使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年10月,山西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晋政发〔2002〕6号),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发挥好房地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作用,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山西省人民政府又作出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晋政发[2003]22号)。可以说从1999年开始,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不断完善、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428.6亿元,年平均增长31.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1998年的5.2%上升到2004年的9.8%,创造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水平。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住房正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房地产市场也逐步走向全面拓展和完善的新阶段。
(四)房地产业调控调整阶段(2005年至今)
国发[2003]18号文件实施以来,我国房地产业得到迅猛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难等问题。为了对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加以全局性控制”,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就稳定房价提出八条意见(“国八条”);4月5日,为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安居住工程工作的通知》,4月27日,温家宝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并提出八项措施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即“新国八条”);针对一些地区存在的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突出问题,5月11日,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稳定房价的八条措施)。为了贯彻落实新国八条和稳定房价的八条措施,山西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目的是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房地产市场信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2006年5月,国务院又出台了稳定房价,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六项措施(即“国六条”)。当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出台了著名的“90/70”政策,即9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面积的住宅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年8月,建设部又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建立廉租房制度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随后,我国不断出台各种调控措施,进一步紧缩“银根”、“地根”。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24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24号文件的下发,标志着政府住宅调控思路的转变,其关键是要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住房分类供应体制的实施。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这一阶段,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结构改善,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步伐加快。4年来,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973.5亿元,其中经济适用房累计完成投资77.1亿元,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9%,比全国平均水平3.3%高4.5个百分点。
二、房地产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
建国60年来,山西房地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的成就是令人瞩目的。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壮大,开发投资规模日益扩大,开发投资结构不断改善,市场交易供需两旺,物业管理和中介服务组织发展迅速,居民居住条件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房地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显著提升,为山西全面实现小康建设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新中国成立以来,山西房地产业是一片空白,直到1978年,房地产开发业作为新兴产业,才得到迅速发展壮大。截止2008年底,全省共有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838家,是1990年的19.1倍,年平均增加97家;从业人员4.1万人,是1995年的4.1倍;资产总额1144.9亿元,是1995年的21.5倍;净资产265.3亿元,是1995年的21.6倍;主营业务收入192.6亿元,是1995年的23.2倍。
与此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日益呈现多元化,民营企业发展迅猛。截止2008年底,全省非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1707 家,是1995年的16.4倍;资产总额1068.3亿元,是1995年的51.1倍;净资产256.3亿元,是1995年的40.0倍;非国有企业个数占全部企业个数的比重亦由1995年的38.2%提高到2007年的92.9%。
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日益扩大。1990—2008年,山西房地产开发投资由2.8亿元猛增到328.0亿元,年平均增长24.9%。同时,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比重亦不断提高,其中最高的2004年达到9.8%,比1990年的2.2%提高了7.6个百分点。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房地产开发投资逐渐成为拉动整个投资增长的中坚力量。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时,我国面临着出口、利用外资萎缩及国内市场需求疲软等严峻形势,房地产开发投资仍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在创造必要的投资需求,支撑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的同时,商品房施工、竣工规模亦快速扩张。全省商品房施工、竣工面积自1995年以来以年平均7.9%和5.5%的速度递增,其中2008年全省施工、竣工面积分别达到3910.8万平方米和920.7万平方米,分别是1995年的10.3倍和6.0倍。
房地产开发投资结构不断改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几乎全部是用在住宅上,直到1990年以后,房地产开发业为了积极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积极调整开发投资结构,较好地满足了各类物业的需求,从不同层次的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到其他多种用途的房屋需求均得到较好的开发供给。2008年,全省住宅开发投资完成228.7亿元,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9.7%,比1990年下降了16.8个百分点;办公楼开发投资完成8.2亿元,所占比重为2.5%,比1990年上升了1.3个百分点;商业营业用房开发投资完成39亿元,所占比重为11.9%,比1990年上升了3.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既有面向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又有面向大众的普通商品房的建设,也有面向富裕阶层消费需要的比较高档的公寓建设,还有面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学校的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教学楼等等。
资金来源渠道趋向多元化。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山西房地产开发投资是以政府和单位出资为主,直到1990年以后,房地产开发投资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定金及预付款之和已占到房地产开发资金总量的八成以上,占据了主导地位。同时,从全省各类资金的发展趋向来看,企业自筹资金增速居各类资金之首,2008年是1990年的170.8倍,达177.6亿元;国内贷款和定金及预付款的增长均较为平稳,2008年国内贷款是1990年的27.4倍,定金及预付款是1995年的13.6倍,依次达到31.6亿元和117.1亿元。相应地,国内贷款、企业自筹资金和定金及预付款之间的比例由98年的1.1:1:1.9转变为2008年的1:5.6:3.7,企业自筹资金和定金及预付款所占比重大幅度上升。
商品房交易市场供需两旺。随着山西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商品房的供给和需求市场也迅速形成,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从供给情况来看,1995 —2008年,全省商品房累计竣工面积达6199.4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达5.5%。其中,住宅累计供给总量达5248.1万平方米;办公楼供给总量达182.4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供给总量达631万平方米。从租赁情况来看,1995—2008年全省商品房累计出租面积221.3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7.7%。其中住宅出租总量达274.2万平方米;办公楼出租总量达41.9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出租总量达121.7万平方米。从销售情况来看,1995—2008年全省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达5486.6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10.1%,高于商品房供给总量的增长速度。其中住宅销售总量达4959.9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12.9%;办公楼销售总量达91.3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10.9%;商业营业用房销售总量达393.1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14.6%。
居民居住条件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2008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7.5平方米,比1979年的3.8平方米增加了23.7平方米。从居住环境来看,近年来以“大唐世纪花园、龙园、御馨花都”为代表的众多功能齐备、配套完善、环境幽雅的住宅小区的建成,使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与此同时,城市房地产的综合开发,也使一些城市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和完善了城市的规划布局结构,逐步形成了商业贸易区、居民住宅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促进了城市综合功能作用的发挥。
物业管理和中介服务组织发展迅速。随着山西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与之相伴产生发展起来的房地产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组织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安全、节约房地产交易成本、强化商品房售后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和准确的信息,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较快发展。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到2008年,全省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法人1023家,资产总计478.8亿元,营业收入136.8亿元,年平均从业人员数2.65万人,在管房屋建筑面积10113.8万平方米;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法人292家,资产总计112.4亿元,营业收入24.3亿元,年平均从业人员数0.28万人,房屋代理销售成交合同面积33.7万平方米,房屋代理销售成交合同金额21.5亿元。
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山西自1995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以来,面向中低收入者的经济适用房累计竣工1509.1万平方米,其中忻州开莱花园、运城外滩首府和临汾滨河湾三个项目被列入了国家安康居住示范工程实施项目,同时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制度建设也取得了较大进展。据省建设厅数据显示,2008年,全省新建廉租住房开工77.4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94%;归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66806.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9%;货币补贴保障廉租对象51136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34%。全省11个设区城市和96个县(市)全部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经过近20年的改革探索,初步形成了以较高收入家庭为主的商品房,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主的经济适用房,以最低收入家庭为主的廉租房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社会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带动了建筑、建材、冶金、纺织、化工、家俱、家用电器、装饰、装修等数十个相关行业和服务业中众多行业的发展,也带动了旅游、商业、金融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房地产投资比重不断上升,拉动经济增长的力量明显增强,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也越来越大。2008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9.0%,比1988年提高了8.9百分点,拉动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个百分点,比1988年上升2.5个百分点。
三、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趋向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山西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进程加快,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的持续提高,中长期内支撑山西经济快速增长的基础性有利条件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这也必将为山西房地产业保持健康快速增长提供更多的机遇。但是,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房地产业的发展也面临着各种新的挑战。新时期,新阶段,新机遇,新挑战,要求山西房地产业的发展必须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满足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生产生活用房需求为目标,以改善民生、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支撑,大力加快山西房地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升山西房地产业发展水平。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是满足住宅消费水平日益提高的重要环节。经过60年的发展历程,我省房地产业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发展明显不足,与全国和中部各省相比投资水平明显较低。加快房地产业的发展已成为注重改善民生、推进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加快山西房地产业的发展,让人民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要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房地产业作为我省的重要支柱产业来打造,毫不动摇地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和提升。二要积极利用国家有关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新政策,制定相应的产业指导规划,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加快房地产业的投资增长。三要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规范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拓宽房地产业融资渠道和消费者购房的信贷渠道。四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房地产企业战略性重组的力度,鼓励国内外企业来我省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投资。
以“住有所居”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政策保障体系。党的十七大把“住有所居”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山西房地产业的发展,必须以“住有所居”为目标,把坚持住宅市场化与建立健全政府住房保障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住宅商品化、市场化,可以较好地适应不同家庭的多样化住房需求,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而建立健全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的主要途径,充分体现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协调发展观,是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理念。加快山西房地产业的发展必须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要结合山西经济发展水平还处于全国相对落后、财政能力还十分有限的实际,坚持适度保障原则,合理确定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二是要调整住房开发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解决好不属于住房保障对象的一般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问题。三是要根据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异,更多地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实施地方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措施。四是要多种途径改善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加快棚户区和沉陷区改造步伐,并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的环境整治工作。
着力协调发展,推动全省房地产业区域的科学布局。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的要求,努力缩小全省各市县房地产业发展的差距,实现全省房地产业区域协调发展。从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来看,2008年,太原市完成投资121.2亿元,占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的37.0%,是完成投资最少的市的10.4倍。从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来看,2008年,运城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9平方米,比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最少的市多7.2平方米。由此可以看出,区域发展不平衡,制约着全省房地产业的协调发展。因此要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实施‘双轮驱动’的总体战略,加大‘两区’开发力度”,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倾斜,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城镇化进程,带动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要加快太原市与榆次区的同城化进程,借鉴先进经验,构建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为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转变发展方式,优化房地产业开发建设方式。党的十七大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一项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加快山西房地产业的发展,不仅要注意开发规模的扩张,同时也要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一要以人为本,在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优化生态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的住房需求,提高住宅的性能和品质。二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推动住宅产业化,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搞好资源综合利用,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三要引导房地产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培养人才,积极引进、消化先进技术,切实把房地产业增长方式从粗放型数量扩张为主,转变到以科技创新为依托的集约型增长方式上来。
四、房地产业发展的前景展望
随着山西房地产业保持快速发展和国家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今后山西房地产业将在调整、发展中朝着理性健康的方向加快发展,投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供应结构将进一步改善,住宅价格增幅将趋向理性回归。
房地产业将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全面实现“住有所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中央到地方都把重视和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标和重要任务,加之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还未超过30平方米的小康标准,住房更新换代步伐也将明显加快,同时,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又不断增加,上海绿地、大连万达、广州富力等国内知名企业的进入和“安居工程”的实施、“宜居城市”评选活动的开展、棚户区和沉陷区改造力度的加大,必将为我省房地产开发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住房供应结构将进一步改善。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进一步落实以及国家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的各项措施的实施,中小户型住房所占比例将会继续上升,住房供应结构将会更加合理,房地产市场将会朝着健康快速的方向加快发展。我省已将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随着我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制度的逐步健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将不断加大,中小户型房源将会明显增多,比重将进一步提高,商品房特别是住宅的供应结构将会继续显著改善,供给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将会得到有效缓解。
住宅价格增幅将趋向理性回归。近两年,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供给结构不尽合理、建筑材料价格的上涨、人工成本和机械使用费的上涨、实行土地紧缩政策措施力度的不断加大与房地产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导致了房地产市场供求矛盾加剧,给房价快速上涨提供了一定空间。但是这种房价上涨过快也间接地将未来置业需求提前释放,挤压了未来市场的升值空间。总体来看,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作用下,部分投资、投机者的需求受到遏制,尤其是我省加大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力度,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幅度不会太大,局部区域的商品住宅价格较快上涨的势头将会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住宅价格水平将回归到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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