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统计工作者,新《统计法》颁布后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在学习中得到了不少体会。
首先是对修订统计法的目的意义有了明确认识。修订统计法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修订统计法,进一步完善各项统计法律制度,是全面推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有力举措。
其次是对新统计法的变化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新统计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政问责制度,为有效防止行政干预统计数据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使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真正负起责任,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完善调查项目审批制度,明确统计调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四是完善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制度,明确对统计数据公布的要求,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统计资料共享机制;五是严格对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的保密制度,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六是强化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提升统计法的执行力;七是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责任制度,增设统计违法行为种类和法律责任,并明确政府统计机构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分建议权,加大了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再就是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完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法律制度,是此次统计法修订的重中之重。一是明确了有关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活动中的基本守则;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三是强化了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建立了统计数据质量行政问责制。新统计法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进行了全方位制度设计和创新,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决心和信心,对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统计法的出台,是我国统计法建设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是全面推进依法推荐的新起点。我们有理由坚信,这些成熟、科学、体现着时代精神的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必将为我国统计工作带来新的气象,开创新的局面。
(山西省统计局 服务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