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晋中市农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06、07、08三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14.0%,即使在全球经济形势低迷的09年农业依然保持了稳步增长态势。
一、我市农民收入现状
2009年晋中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193.83元,较上年增长8.73%。增幅同比回落4.83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2537.7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8.86%;家庭经营性收入2278.25元,占43.86%;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377.83元,占7.28%。从统计资料显示,我市农民收入呈现以下特点:
1、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大、受金融危机影响也最大
2009年晋中市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落实多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带来的大好机遇,在农田水利、生态造林、公路交通、电力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上,积极吸纳农民工参与建设,为农民工广开就业门路。努力克服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的严峻威胁,09年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实现2537.75元,同比增加151.65元,增长6.36%,增幅较上年滑落8.99个百分点。虽然增长幅度较上年有所下降,但总体上保证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2、家庭经营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今年春季由于我市旱情严重致使大部分县区的春播推迟,而且随干旱而来的红蜘蛛等病虫害增多,农作物收成堪忧,夏粮总产为历史最低值。但7月份以来,我市出现了降水比往年明显偏多的气候情况,对大秋作物的生长非常有利,加之玉米新品种的推广,秋粮产量较好,使全市粮食作物在旱灾之年未减产,全年粮食总产达到13.83亿公斤,同比增加0.49亿公斤,增长3.7%,总产较历史最高年2007年的14.27亿公斤偏小0.44亿公斤,是紧次于07年以来的第二个丰收年。促使一产业实现纯收入1803.26元,增加130.28元,同比增长7.79%。其中农业收入1372.72元,增加了125.98元,同比增长了10.10%;牧业纯收入人均409.27元,比上年同期幅长2.08%。
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纯收入人均474.9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98元,增长8.20%。分行业来看,工业收入人均34.22元,增长49.69%;建筑业收入人均67.35元,下降4.65%;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人均127.73元,下降16.09%;批零贸易、餐饮业收入人均168.95元,增加49.96元,增长41.99%。全年实现家庭经营纯收入2278.25元,增加166.26元,同比增长7.87%。
3、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长35.49%
今年入冬以来,我市连续几场暴雪后,农民的生产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天气无情人有情,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农民得到了一个温暧的冬天。随着近几年来医疗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农民得到的医疗报销费也随之增加。农村居民获得的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人均达377.83元,同比增加98.98元,增长35.49%。其中:农民得到的粮食直接补贴为5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
二、农民生活消费主要有以下特点
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支出4726.15元,较上年增加329.57元,同比增长7.50%。
(一)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
通过对农民生活消费支出的结构来看,2009年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五升三降”的格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交通和通讯支出、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和医疗保健支出五项指标呈增长态势,食品、衣着和其他商品及服务三项指标为下降趋势。在农民消费支出中,家庭设备用品支出151.70元,同比增长8.23%,其中,通过家电下乡工程的推进,农民兴起“家电热”,人均机电设备消费支出40.04元,同比增长15.92%。
(二)生产费用支出略降
农民家庭生产费用支出人均1218.8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5.44元,增长3.87%。其中:农业生产费用支出415.14元,同比增加13.52元,增长3.37%。今年机耕、机播、机收面积增大促使农业生产费用支出增加。牧业生产费用支出662.64元,同比增加34.17元,增长5.44%。牧业生产费用支出增加除了今年牧业产品生产成本较高的影响外,农民对牧业养殖利润高的青睐,也促使牧业产品产量随之增加,饲料费用支出增加。
三.对我市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建议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现有支农资金,强化重点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搞好重点骨干工程建设的同时,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对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建设,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2、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坚持走农业工业化的道路,推动农村经济由农业主导型向工业主导型的生产方式转变。加大对我市龙头企业的支持保护力度,落实好对市级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和培育一批支撑作用大、带动性强的骨干龙头企业。
3、大力发展以旅游为先导的第三产业。
有关部门要及时抓住我市旅游业发展的良好形势,教育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旅游业致富,组织景区周边农民有序、规范地进行旅游相关商品的生产经营、兴办“农家乐”等服务业,有效转移农村劳动力。(晋中统计局 樊江涛 冯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