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出台的统计法是一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能够比较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的《统计法》,是一部能够基本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统计法》,也是一部基本符合国际通行统计规则的《统计法》。在解读新统计法的过程中,我们形成了四点认识。
一、新统计法进一步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
今年是统计法颁布的第26个年头,离1996年第一次修订统计法也过去了整整13年,不可否认我国的社会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尤其在经济社会中,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GDP的总量和增速均排在世界前列,可以说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与十几年前已经迥然不同。目前各种利益主体多元化,每种利益主体都有不同的利益考量和诉求。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我国的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要,在认识国情、反映国力、把握国事,国家的决策和管理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统计数据也越来越重要。统计法的再次修订是以全新市场经济体制为出发点,对旧统计法进行一次科学的补充。
二、新统计法有助于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统计资料的重要性人人皆知。统计数据失真,既是基础性错误,也是根本性错误,它会让之后的一切都成为无本之木。没有统计工作的科学、统计数据的真实,科学发展就无从谈起。新统计法在数据公布、信息共享上作了较大修改,明文规定统计数据有歧义时不得公布,明确普通公众有对供公布统计信息的知情权,明确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这样统计工作从数据采集、数据公布、信息共享都提出了明确的可操作的流程,让统计数据的运用提供了一个法律公允的可操作的平台,有助于提升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三、新统计法有助于培养正确的政绩观
这次新《统计法》突出强调地方政府及各单位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这项规定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从其内容而言,就是要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更注重考核发展方式、发展质量;既注重考核经济建设情况,更注重考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从其方式而言,就是要扩大考核民主,加大民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可以说新统计法在某种程度上是对潜规则下的政绩观的坚决否定,有助于正确政绩观的培养。
四、新统计法要落到实处才能树立权威性
在新修订的统计法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该法中增添的人性化条文,特别是对于拒绝或妨碍统计调查的个人,重“教”轻“罚”成为人性化执法的最大亮点。任何一部法律,都必须坚持宽严相济,都应向普通个人展示人性化的一面,同时必须对恶意违规者予以最严厉的问责与惩处。对恶意对抗统计真实性的行为,有关部门必须予以严厉的打击与制裁。因为惟有让那些敢于造假制假的人付出高昂的成本,统计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才不会为公众质疑,才会真正树立起权威性。
(长治统计局市局监测中心崔旭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