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已久的新《统计法》将于2010年1月1日施行,这是统计部门的一件大事。作为统计工作者如何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大环境下,确保新《统计法》的贯彻落实,我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着力点。
一、在着力提高对新《统计法》的理解上要取得新的认识
努力在提高对新《统计法》的理解上要取得新的认识,是我们统计干部依法行政的思想前提。几年来,统计部门在法制建设上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同时还必须看到,在当前我们统计干部中,有的对《统计法》学习不够扎实、领会不够全面,存在一些片面理解和模糊认识,有的对用法制建设推动统计工作还缺少有效的思路办法。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解决好提高思想认识的问题。要把着力点放在结合、转化、具体化上,认真清理统计工作中与统计法制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找准影响制约统计科学发展的思想根源,把统计法制建设转化为我们推动科学统计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统计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统计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统计的政策措施。
二、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统计法制建设上要取得新的突破
努力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统计法制建设上要取得新的突破,是我们统计干部依法统计的关键所在。对统计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如统计制度方法还不能很好地满足需求,统计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统计调查抗干扰能力还比较弱,统计信息化建设有所滞后,基层统计保障能力与工作任务严重不匹配、统计数据质量与统计服务水平还不够高等等。通过开展新《统计法》的学习和落实,就是致力于统计部门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决策的能力,保证统计数据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能够反映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和变化趋势,反映党和政府各项举措落实的情况及取得的实效,为建设小康秀美和谐新屯留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支持。
三、在着力构建有利于统计体制机制上要取得新的进展
努力在构建和完善有利于统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要取得新的进展,是我们统计干部贯彻落实新《统计法》的根本保障。深入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解决好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胡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落实这一要求,根本的是要继续深化统计改革,改革不符合统计科学发展的统计体制机制,正确处理好统计改革、统计发展、统计稳定的关系,既大胆探索又严谨求实,注重完善落实制度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的协调衔接,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
四、在着力改进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的成效
努力在改进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的成效,是我们统计干部贯彻落实新《统计法》的重要保证。通过全面加强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我局建设成为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硬、业务能力强的政府机关。党员、干部要自觉按照统计科学发展的要求,检验和查找思想、工作和作风上的差距,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成为依法统计、服务决策的实践者和推动者。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出实招、求实效,切实以真理的力量和人格的力量树好形象、做好表率,实实在在的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屯留县统计局 范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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