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统计法已经颁布实施,就此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严格执行统计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通过学习新《统计法》和马局长讲话及杨文章局长就认真贯彻统计法制提升山西省统计数据质量所做的重要讲话,工交处结合当前山西经济发展的特殊时期,深刻探讨了新统计法的实施对提高数据质量的指导性作用。新统计法是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指导,进一步地完善了预防和惩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法律机制,并且对提高政府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坚决做到“三个不得”。新《统计法》颁布实施,说明统计工作进入到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统计人员在提高统计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在统计创新上有新突破,增强五个意识,增强敬畏意识,坚决维护统计法在统计活动中的最高权威;增强责任意识,努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增强程序意识,努力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促进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增强保密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坚决做到“三个不得”,即“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这是一条高压线,决不能碰。
二、进一步提高工交数据质量。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工业数据备受各界人士和政府的关注和重视,这对工业数据的质量也就提出更高要求。新《统计法》为我们提升数据质量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平台,它坚持统计调查的独立性,杜绝领导干部人为干预统计工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如实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将统计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对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进一步规定。今后我们要更加认真学习新《统计法》的法条法规,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以“不进假数”、“不出假数”为基本行为准则,不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统计数据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坚决与一切统计违法行为作斗争。
当前,新《统计法》实施已如火如荼地展开,我们坚信,新法的顺利实施必将大大提升工交统计资料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统计法》已确立的新理念、新制度,并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为出发点,切实做好工交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
(山西省统计局 公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