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规范、引导、保障和推动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依据和准则。2010年1月1日新修订的《统计法》开始施行以来,全省各级统计系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为使活动进一步深入,达到预期效果,局党组提出了深化学习、规范行为、努力做到“三个提高”的决策部署,为全省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实效,规范行为指明了方向。
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综合处积极贯彻,认真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处范围内认真开展贯彻落实新《统计法》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全处同志一致认为《统计法》作为统计法治的制度基础,对规范和保障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全面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统计法》不仅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发展需要,而且进一步健全了各项统计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工作中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了预防和惩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法律机制,将会对统计事业的发展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同时全处人员一致表示将以此次新《统计法》贯彻实施为契机,结合综合处工作实际,全面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更好的为统计发展服务。
一、学好《统计法》,提高统计对全省经济监测能力。认真学好《统计法》,进一步强化统计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能力,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对全省经济预警作用。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进一步增强自身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做到早分析、早规划、早部署,变“被动型统计服务”为“主动型统计服务”。不断强化准确捕捉问题的敏锐力,加强对经济社会指标的理解,深化对统计数据所揭示经济社会含义的把握,大力挖掘统计资料背后隐藏的重要问题,努力提升透过经济社会现象揭示本质的洞察力。
二、学好《统计法》,提高统计数据服务能力。认真学好《统计法》,提高统计数据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数据报送规程,增强自身服务意识。在继续积极为省委、省政府提供统计数据的过程中,认真做好统计数据提供的审核把关工作,不断扩充数据提供内容,不断改进数据提供方式,确保提供的每一笔数据都真实可靠。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数据,进一步强化为社会公众服务理念,不断丰富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时效,让统计成果惠及全社会。
三、学好《统计法》,提高统计信息的宣传解读能力。认真学好《统计法》,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的宣传机制,健全统计信息宣传解读规程,从全方位、多角度提升统计信息的宣传解读能力。不断强化对统计信息宣传规律的认识,努力掌握统计信息宣传理论,牢牢把握统计信息传播的本质变化和特征,做到数据真实,解读准确,应对及时,语言恰当。不断加强宏观经济方面知识学习,熟悉宏观经济运行规律,把握影响宏观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为统计信息的宣传解读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山西省统计局 综合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