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修订后的《统计法》开始正式施行。根据全局的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统计法》。通过学习不仅让我对自己从事的统计工作从法律方面有了更深入地了解,也知道了该从哪个方面更好。
一、要全面、熟练掌握新《统计法》法规知识和执法检查工作技能技巧,在执法中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维护和树立统计部门的良好形象,确保统计执法的严肃性。新《统计法》的贯彻执行,离不开统计人的参与,因此,我要认真努力学习新《统计法》,深刻领会精神,并且学以致用的把它灵活地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二、要以新《统计法》的施行为起点,依法办事。不仅要加强对新《统计法》的学习、宣传,更要通过学法、知法达到遵法,在统计工作中坚决做到: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随意调查、泄露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更不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三、积极参与到普法宣传活动,向身边人介绍、讲解,使更多的人了解、认识统计这门法律,懂得用《统计法》维护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并且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支持、理解我们的统计工作。
(山西省统计局办公室 周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