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我国将每年5月12日设为全国“防灾减灾日”。设立“防灾减灾日”,既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不断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更加严峻,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灾害损失日趋严重。我省是全国自然灾害较重的省份之一,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等多种灾害,对我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
面对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一定要自始至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把各项防灾减灾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周密一些,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切实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提高抗灾救灾能力,努力做到 “监测严密、预警及时、防范全面、处置高效、救援迅速、救助到位、政策健全、保障有力”。一要着力健全监测网络,加强地震、气象、水文、地质等各类监测系统建设,强化预测预报,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能力;二要抓好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建设,增强城乡建设及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坚持不懈开展各类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三要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民兵、公安干警的主力军作用和志愿者、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四要不断健全医疗救护和灾后防疫等方面的快速响应机制,健全灾后重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灾害救助能力;五要健全长效规范的防灾减灾投入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省级防灾减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健全各级应急指挥平台,进一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六要认真总结去年第一个“防灾减灾日”活动经验,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强领导干部灾害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广泛开展群众性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不同灾害情况下的防灾减灾演练,进一步提高宣传动员能力。
防灾减灾是重要的基础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让我们一起努力,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做好我省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为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防灾减灾委员会)(来源:山西日报)
(责任编辑:牛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