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一至三月份,蒲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 830.74 元,增长 22.46% 。其中,由于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和在本乡地域内在国家投资基建项目、提供其他劳务收入以及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使农民人均所得工资性收入为 290.76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2.59 元 , 增长 17.2% ;由于一季度出售农产品、畜产品产量以及价格的增长,使农民家庭经营所得现金收入人均为 533.69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8.69 元,增长 12.4% ;由于退耕还林还草补贴以及粮食直接补贴大部分发放到位,使得财产、转移性收入人均为 130.47 元,比上年增长 17.2% 。(蒲县统计局 赵蒲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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