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逾期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根据现行统计法的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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