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大力推进依法统计,进而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山西省统计局、山西省监察厅、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四部门将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活动。
统计执法大检查主要包括,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和统计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措施两部分内容。大检查从6月份开始,到9月底结束,按照动员、自查、抽查、处理和总结四个阶段安排。大检查的对象是:组织领导统计工作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政府统计调查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
为加强对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统一领导,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统计局联合成立《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区、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完成工作,确保大检查取得成功。(责任编辑:张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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