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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临汾着力实施安居工程 实现城乡住有所居
山西统计信息网 www.stats-sx.gov.cn 2010-7-1 8:16:20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义不容辞的责任,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是拉动经济之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措施。是件暖民心、惠民生,保增长、构和谐、促发展的大好事。自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强社会建设的“五有”目标以来,临汾市在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同时,严格按照《临汾科学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规划,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加大对职工购建房的公积金贷款支持,科学合理建设商品住宅,控制高档住宅,发展普通住宅,限制大套,增加小套,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建立以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三者相互补充的住房供应体制。在政府5年总体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就全面搞好此项工作,并加快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步伐,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仅供参考。

一、 目前临汾市住房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30年来,临汾市城乡居民在党的政策惠及下,收入大幅增加,衣、食、住、行全面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住房条件上的长足发展,更加体现了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近几年城乡居民住房现状如下:

1、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稳增加,城镇增速迅猛。据城乡居民家庭生活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显示:近五年,临汾市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逐年平稳增加,2005年——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9.7530.7931.0931.1731.3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7.9228.2528.7329.0129.69平方米。城镇2009年比2000年的14.82平方米,增加了16.53平方米,翻了一倍有余;农村2009年比2000年的21.91平方米,增加了7.72平方米。

2、城镇居民人均购建房支出快速增长,占家庭总支出比重上升,位次前移。近五年来,临汾市城镇居民人均购建房支出增速加快,几乎两年一个台阶,在家庭总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攀升,据城镇居民家庭总支出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2009年,城镇人均购建房支出分别为193.9元,337.93元,335.36元,483.51元,454.67元,2009年比2005年人均购建房支出增长1.34倍;人均购建房支出占家庭总支出比重分别为2.65%4%3.3%4.4%3.8%,位次由2005年的第四位上升为第三位,仅次于消费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3、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据2009年城镇居民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八成以上城镇居民拥有商品房和原有私房产权,分别占43.7%40.53%;拥有房改私房,租赁公私房产权的居民占15.77%。从居民住宅建筑的式样来看,临汾市大多数城镇居民以居住楼房为主,居住平房和其它的占35%;楼房住户中近三分之一的居民拥有三居室,其次拥有单栋住宅的占12.43%,二居室的占10.3%,四居室的占4.81%,仍居普通楼房的占8.52%。城镇居民基本上都饮、用自来水, 并有0.11%的居民饮纯净水,独用自来水的居民达到98.14%。从卫生设备来看,半数以上的居民拥有厕所浴室,有厕所无浴室占38.42%,无卫生设备的仅占6.42%。近90%的城镇居民拥有暖气设备,有空调和其它取暖设备的占12%,还有1.61%的城镇居民无取暖设备。居民炊用燃料仍以使用煤炭和灌装液化石油气居多,各占34.46%21.42%,使用管道煤气的居民占到20.08%,使用其它炊用燃料的占24%

4、农民家庭住房仍以砖木结构为主。据农民家庭平均每户房屋情况调查显示,临汾市农民家庭平均每户,年末住房砖木结构面积远大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2005年——2009年,农民家庭平均每户年末住房砖木结构面积分别为90.390.6585.0185.2582.59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分别为26.226.626.1826.5828.83平方米。

5、农民家庭住房价值逐年上升。据农民家庭房屋情况调查所示,临汾市农民平均每户年末住房价值逐年上升,2005年——2009年,分别为2.7万元,2.8万元,2.9万元,2.96万元,3万元,2009年比2000年的1.3万元增长1.28倍。

二、实施住房安居工程存在的问题

住房是居民的基本生存需要,住有所居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善广大社会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住房安居工程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市委、市政府已经把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并在《临汾科学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明显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的要求,而在临汾市2008——2012年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量大面广,以及各种原因所致,工作实践存在着以下问题:

1、宣传引导力度不够。部分城乡危房户对政府补助资金改造缺乏充分的认识,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不强,滋生了等、靠、要思想。有的已改户迁进新居后,旧的思想观念、卫生习惯、生活方式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变,对新居生活的规范方式,制度执行,在接纳上尚有一段距离。

2、对农民新居的设计规划欠合理。个别村镇危房的改造,在设计规划上没有整体蓝图,部分新居布局不甚合理,厕所、猪圈建在房前,与新居环境极不协调;有的因新农村建设规划滞后,一些危改户建房不能及时定点放线,按时开工,致使危改户的积极性受挫,影响了危改的进程。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偏低。由于资金筹措渠道尚待拓宽,所以农村的危改补助标准滞留在偏低的水平。根据有关部门的资料,临汾对农村危房的补助大概在每间房9001500元左右,相对建房成本来说,差距甚远,大大超出了贫困户的经济承受能力。有的贫困户在危改建房时,靠贷款和借款建房,背上了新的经济债务,成为住“洋”楼的贫困户。

4、危房改造与基础设施不配套。部分村镇的危改户因水、电、路、暖、燃料、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不配套,不仅导致建设材料运输成本加大、施工效率低,而且在房屋建成后正常的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

三、顺利实施安居工程的思考

国家安居工程实施始于1995年。作为探索我国建立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供应体系的示范工程,从投资计划下达、建设施工到销售、管理,始终把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贯穿于安居工程实施的全过程,有力地保证了国家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要突出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应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1、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要本着科学、合理、发展的理念。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工程建设规划与临汾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生活和就业方面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廉租住房项目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生活设施齐全的区域,绝不能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量安置在城郊结合部或偏远位置,使他们“边缘化”,居住地成为“贫民部落”,要让他们融入到市区生活中,方便日常生活。

2、八方开源,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是实施安居工程的保障。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是推进安居工程建设的保障。随着近年来临汾经济加快发展和财力不断增加,我们比以前更有条件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特别是中央和省加大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为我们带来难得的契机,按照国家要求加大投入,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要足额按时到位。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的同时,争取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支持的力度,多渠道融资。工、农、中、建等国有银行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3、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是安居工程顺利实施的环境保障。政策导向和配套政策的有机结合,是国家安居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先决保障。政策是最好的资源,用不好政策就是最大的浪费。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土地出让收入,减半征收各项经营性收费,并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免征有关税费。同时,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大力推广节能、环保、质优价低的建筑材料。利用当前建材价格下行的有利时机,对大宗建筑材料实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集中统一采购,进一步降低建设成本。

4、贯彻落实国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公平分配是民心工程落到实处的根本所在。住房是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现实的需要。加快实施安居工程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具体工作,是政府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越是加快建设,越要注重质量安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是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住房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科学设计,精心施工,才能有效保证质量。同时注重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居住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科学确定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准确把握低收入群众生活和住房困难程度,完善申请、审核、轮候、复核等制度,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采取媒体公示、群众举报、政府监督等措施严格把关,坚持阳光操作,真正做到分配上公正、公平、公开,是保障性住房资源用于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根本保证。

四、加快实施安居工程的建议

实施安居工程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涉及许多部门和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地方民生殷实的重要内容之一,《临汾科学发展规划纲要》的新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消灭城乡危房;到2020年,城乡居民住房标准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从临汾市安居工程5年总体规划来看,时间短,任务重,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推动临汾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政府而言任重而道远。要全面做好此项工作,加快安居工程实施步伐,根据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1、全方位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群众认识,加快安居工程建设步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紧紧依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有效形式,灵活多样地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让广大改造户认识到改变居住条件和环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以及改善人居环境与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关系,以典型和经验为启示,互相借鉴,共同促进,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切身利益得到改善的认知。准确解读有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让群众明白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树立起他们的责任主体意识,克服等、靠、要思想,增强他们改造危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社会普遍关心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的关系、居民普通商品住房消费与供给等问题,要加强舆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稳定市场信心,创造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2、拓宽工作思路,完善市场体系,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实施科学调控。从临汾市情况看,现在居住条件差的人群仍有相当一部分是低收入群体(如新破产企业职工、因病致贫人员),他们没有能力通过商品房市场购买和租赁到房子,需要政府提供保障和支持。政府既要强化住房保障的职能,满足群众正常住房需求,又要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职能,稳定房地产发展。新的形势下,政府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同时,将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房地产市场互为补充。只有把该由政府保障的保障好,把该由市场调节的交给市场,才能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适应新情况,政府需要实施科学调控,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思路,以积极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既符合广大群众的心愿,又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3、加强政策研究,抓紧出台管理办法与保障措施,确保困难群体住有所居。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即将出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廉住房保障办法,在政策扶持下,使困难群众尽快入住。而在管理办法研究中,既要兼顾政府的利益,也要考虑居民的财产保全。政府应更多考虑广大底层居民的利益,注重居民的民生实情。例如执行回购政策,物价因素,装修费用的补偿,超面积如何处理的问题,办法出台前与出台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在回购中能否区别对待等,政府要做综合考虑,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更要考虑到底层居民的切身利益。在最后办法的制定时,能够切实可行,在统一执行中,尽量把矛盾压至最小。充分发挥政府监督、协调职能,保证保障性住房资源用于低收入困难家庭,使廉租房保障办法的实施真正起到其应有的作用,真正把这件惠及老百姓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4、提高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补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对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予以重点资金扶持,要因户制宜,区别扶持、奖补结合。每间房补助25003000元为宜,对一般户予以少量资金奖励,和土地审批、基础设施配套等政策优惠。同时, 采取“农民安居工程”扶贫贴息贷款的激励政策为引导,争取每年为危改困难户安排一定数量的扶贫贴息贷款,努力为贫困户解决危改难题。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是降低农村居民改造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有效措施。在实施危改过程中,把改造户的水、电、路、讯、堤、厕、灶、圈等一并纳入整体规划,统一配套资金,逐步投入到位,为改造户的建房和长远生产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5
、创新工作方法,增强科学发展理念,掌握政策,依法行使,杜绝安居工程中腐败现象。根据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今年的住房安居工程任务艰巨而繁重。在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面前,更需要增强科学发展的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例如农村,把危房改造与提高农民素质相结合,抓好对农民的培训,引导他们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素质,树立全新的思想理念和生活方式。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危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夯实领导分工包抓的责任,确保按规划完成目标任务。随着农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引导群众拓宽发展思路,确保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任务的执行过程中,一方面要掌握政策,一方面要依法行使,将清正廉洁贯穿于安居工程的始末,加大治理贿赂力度,不仅把保障性的安居工程建成仁德工程,而且同树为清廉工程。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是全面改善了临汾市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其意义深远。市政府进一步完善政策,做好引导工作,落实好廉租房办法,让中低收入家庭在政策的保障下,尽快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使好梦成真!(临汾市统计局  蔡黎宁 裴欣丽)

                       (责任编辑:张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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