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朔州市上下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节能降耗政策措施,节能工作成效明显。
一、重点耗能企业能耗进一步下降
1-5月份,全市57户重点耗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61.03万吨标煤,同比增长21.08%,万元产值能耗为1.65吨标煤,同比有所下降。从一季度的数据分析,57户重点耗能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能耗的比重为88.51%,与2009年年底相比,企业数增加了3户,能耗比重却下降了8.74个百分点,表明我市重点企业的耗能得到有效控制。
从57户重点户的煤炭消耗来看,1-5月份累计消耗煤炭713.41万吨,折合标准煤385.11万吨,占全部能源消耗的79.97%,比重比2009年下降了7.48个百分点。
二、工业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下降
1-5月份,年耗能万吨以上的工业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呈下降趋势。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3.41千克标准煤/吨,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为2047.88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综合能耗为120.89千克标准煤/吨,电石生产综合能耗为815.96千克标准煤/吨,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4.85%、4.19%、1.04%、28.37%。这些产品单耗的下降使我市工业企业直接节能15865吨标煤。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为327.82克标准煤/千瓦时,同比上升了0.91%,主要是今年新增的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高达464.52克标准煤/千瓦时影响所致。(朔州市统计局 张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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