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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建筑业对山西转型跨越发展中的作用
山西统计信息网 www.stats-sx.gov.cn 2010-8-25 8:53:54

内容提要:在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新的历史时期,作为投资建设实施主体的建筑业如何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充分发挥支柱产业的作用,为山西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己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课题。从上半年统计数据看,山西建筑业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但增速明显回落,与全国及中部六省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加快改革步伐,增强建筑业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中的作用,显的既现实又必要。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具有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社会需求旺盛,国际市场发展空间大等特点。当前,山西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以转型发展为主线,实现跨越发展目标”的发展方向,并提出“十二五”期间投资总量力争超过5万亿元的发展目标,建筑业又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面对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山西建筑业如何做强做大,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独树一帜,充分发挥支柱产业的作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课题。从上半年统计快报看,全省建筑业在上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转为平稳增长态势,但建筑业主要指标增速明显回落,与全国及中部六省相比差距趋于扩大,与山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决策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山西建筑业的发展不容乐观,仍存在总量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不高,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市场占有率低,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表现突出,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加大改革和扶持力度,使之尽快成为全省的支柱产业,为山西经济实现“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上半年全省建筑企业生产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建筑企业本年新签合同额略有增长,增速大幅回落

上半年,全省建筑企业签订的合同额为271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增幅较上年回落52.9个百分点;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为99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增幅较上年回落1.3倍,回落较大主要是上年同期新签合同额增速较快(增长128.3%),基数较大造成的;上年结转合同额为171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8%,增幅较上年回落17.9个百分点。

(二)建筑业总产值平稳增长,增速大幅回落

上半年,全省有工作量的建筑企业1301个,(指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不含劳务分包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0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9%,增速比一季度回落3.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落43.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速低8.4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由上年的首位后移到第27位,在中部六省居末位。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也由上年的2.2%下降为2.1%,居全国第18位,表明山西总量规模偏小的特点。

(三)建筑企业市场占有率走低,在省外完成的产值增速回落

山西建筑企业竞争实力下降,市场占有率走低。上半年,全省建筑企业在外省完成的产值为317.1亿元,比上年同期仅增长了1.9%,增幅比一季度回落5.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落1倍多,增速在中部六省居末位;外省完成的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也由上年的51.3%下降为45.1%,回落6.2个百分点,增幅回落大与上年同期在外省完成产值的基数较大有关。全省建筑企业在省内实际完成产值386.4亿元,仅占全省城镇建安工程投资总额的33.8%,所占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可见山西建筑企业在省外市场占有率大幅回落,省内市场占有份额也仅为13,山西的一大部建筑市场被外省建筑企业所承揽,反映出山西建筑企业竞争力较弱。

(四)建筑业增加值平稳增长,仅占GDP总量的4.6%

建筑业增加值是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建筑业为社会创造的最终财富。上半年,全省建筑业实现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9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6%,高于建筑业总产值15.9%的速度,在中部六省居第 4位,高于河南(15.4%)、江西(13.8%)的速度,但增速仍比上年同期回落9.7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值仅占全省GDP总量的4.6%,在中部六省居末位,比排名第一的安徽(8.8%)低4.2个百分点,表明山西建筑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与中部其他五省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建筑业增加值率(增加值占总产出比重)保持在22.5%

(五)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快速增长,招投标面不断扩大

上半年,全省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为4546.4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9.4%,增幅比上年上升8个百分点。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为1309.4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0.5%,增幅比上年上升1.6个百分点,新开工面积占施工总面积的28.8%。在全部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中,实行投标承包面积达4008.2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5.9%,招投标面为88.2%,比上年的83.6%上升了4.6个百分点,表明山西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六)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规模继续扩大,增速不断提高

上半年,全省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为29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7亿元,增长27%,增速比上年上升5.1个百分点,拖欠款影响深度为41.3%(指期末被拖欠工程款与报告期建筑业企业总产值的比值),其中竣工工程拖欠9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亿元,增长15.5%,占全部拖欠工程款的33.1%

二、山西建筑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上半年虽然全省建筑业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但增速大幅回落,其主要原因一是与我省上年高速增长的基数有关,二是部分新签项目未开工以及受气候的影响,如铁十七局在南方施工的项目由于受洪涝灾害影响造成产值下降。从“十一五”期间上半年平均增速看,今年上半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增速仍基本运行在正常的增长区间。面对山西建筑业发展现状,与全国及中部六省相比,山西建筑业仍存在较大差距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一)产业组织结构分散,产业集中度不高

2008年普查资料显示,全省资质内建筑企业2038家,其中总承包企业861家,专业承包企业1075家,劳务分企业102家,所占比重分别为42.2%52.7%5%;在施工总承包企业中,特一级企业仅有77家,占总数的3.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排名第5位。由于产业集中度不高,使得大多数企业在同一平台上,以相同的组织形式和相近的生产水平在建筑施工这一低端市场进行着单打独斗竞争,没有形成一批综合服务能力超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如此,往往造成设计与施工分离,企业之间、专业之间缺少整合,产品附加值低,企业综合效益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提高。

(二)项目资本金不到位,大量拖欠工程款

近年来我省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清欠力度,拖欠工程款有所缓解,但拖欠款前清后欠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据初步测算,“十一五”时期山西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每年都在328亿元以上,以17.3%的速度递增,其中竣工工程拖欠款每年在142亿元以上,以16.2%的速度递增。工程款前清后欠已成顽症,大量拖欠工程款造成了建筑企业效益的转移和流失,建筑企业的正当权益严重受损,长期处于微利经营状态。影响了建筑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制约企业的发展,危及企业生存,恶化企业交易信用环境,给社会带来种种不稳定因素。

(三)资产负债率高,融资渠道不畅

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微利企业,历史上国家投入流动资金少,虽然近年来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企业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企业负担重,企业自有资本积累很难得到相应扩张。2008年末资产负责率达75.9%,尤其是国有企业高达84.2%,与国际通行资产负债率50%最佳值相比高出34.2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高,融资困难,发展动力和后劲受到制约,严重影响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四)企业管理粗放,人才资源缺乏

有相当多的建筑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仍然较低,施工现场管理粗放,生产经营仍然主要靠拼人力、物力、设备,仍处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发展低级阶段,未能建立以高新技术和雄厚资金条件为基础的集约型管理模式。同时建筑企业从业人员自身文化水平低,尤其缺乏高级管理人才,一线人员很多是从农村招来的农民工和其他流动人员,加之专业技术培训教育不够,导致整体素质不高。据2008年普查资料显示,全省总专包建筑企业从业人员为62万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为10.4万人,占从业人员的16.8%;一级建造师仅有0.6万人,占从业人员的0.9%

(五)建筑市场不规范,投标项目程序繁多

建筑市场过渡竞争,无序竞争,不合理压价,低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的大量拖欠造成建筑企业利润转移和流失,上半年全省建筑企业产值利润率仅有1.4%,同时也由于招投标程序繁多复杂,造成企业人力、财力很大浪费,使得交易成本大幅上升,从而缩减了利润,多数企业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没有更多资金改善设备、增加科技投入,扩大生产能力。

三、山西建筑业发展走势判断和建议

“十二五”时期,面对新的时代特征,建筑业发展正面临着重要的战略机遇,作为投资建设实施主体的山西建筑业必须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占领未来建筑市场制高点,为山西经济建设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据初步测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有60%以上要通过建筑业才能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和使用价值;“十二五”时期如以完成投资总量5万亿元测算,建安工程投资占到3.25万亿元,年均建安工程投资至少要达到6500亿元;而建筑业总产值按“十一五”期间平均增速19%测算,“十二五”期间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只能达到3774亿元,离年均建安工程投资6500亿元的目标尚有较大差距。针对山西建筑业发展中的问题,为提升全省建筑业发展水平,努力实现全省建筑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必须增强加快山西建筑业改革发展的紧迫感,要把建筑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研究制定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科学规划和指导产业的发展。

(一)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

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山西建筑业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制约山西建筑业全行业宏观经济运行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山西建筑业应在政府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按照“扶大育专”的原则,加快组织结构调整步伐,提高产业集中度,在行业内部尽快形成以资产为纽带,对建筑企业进行重组整合的思路,以一些实力雄厚、管理规范、资质等级高的大型企业为母公司,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形式,对分散的小型的、低资质企业进行母子公司改造,重组整合,实现专业结构、组织结构的合理分工和有效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在组织结构上为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条件。要尽快培育和发展有带动作用的品牌龙头建筑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为整体提高山西建筑业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能力起到带动作用。对大型集团企业要逐步由施工总承包转变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能力的国际型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引导具备条件的建筑劳务队伍成立劳务分包企业,使大多数从事建筑劳务的农民工进入有资质、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企业,加快建筑劳务队伍技能水平的提高,逐步形成稳定的总包和劳务分包关系。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省外市场、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市场。主管部门与银行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为省外项目及时提供配套资金支持。省级担保机构要以担保的方式,帮助“走出去”的建筑企业承建省外大型项目取得承包工程贷款。商务部门要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同时还要加快经营结构调整,打破行业界限,突破只以房屋建筑为主的单一传统经营格局,积极向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新型产业转移,实施多元化经营。

(二)转变增长方式,推动建筑业产业升级

1.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的转型发展。要将建筑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纳入“科技兴省”战略规划中,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导作用,推动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转变。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建筑业企业开发专利技术,争创国家级、省级工法,广泛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标准。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够促进我省建筑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配套技术,加强系统集成研究。大力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建筑,严格采用环保和节能建筑材料,禁止使用淘汰产品,大力发展建筑标准件,加大建筑部品部件工业化生产比重,提高施工机械化生产水平,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建筑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2.建立完善有利于建筑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扶持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新政策,促进建筑企业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相关运行机制。要把建筑业的技术进步纳入我省科技发展规划之中,加大财政对建筑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要加强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对纳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的建筑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和科研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支持。要逐步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应加大技术能力在招标中的权重,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开展科技示范,带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高。

3.加强建筑业人才的培养,实施人才兴企战略。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用人办法,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建筑企业家和建筑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培养熟悉国际工程承包、咨询管理和国际经贸、国际金融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要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大力提高工程建设一线操作层的管理水平。

(三)强化服务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加快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健全工程项目建设信息档案和企业、人员诚信信息档案,实现省、市、县三级监管信息同步共享。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完善企业动态考核和日常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制约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氛围和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不断完善招标投标机制。积极探索新的评标办法,重点加强对投标资格预(后)审、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合理价格中标原则,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进一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工程取费标准。

3.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项目资本金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对项目立项、施工许可和建设过程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垫资施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杜绝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加强对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实施合同审核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制度。对不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工程结算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工程承建单位不予办理交工手续。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统一管理工作,加大劳动保险费用的收缴、拨付、补贴力度。

4.进一步做好省外入晋企业的服务和监管。杜绝外省企业以挂靠方式进入我省建筑市场。加强对省外入晋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和动态监管。外省企业入晋要成立分公司,进行工商、税务注册,逐步实现外省企业属地化管理,提倡外省企业在我省成立子公司,鼓励省外企业与省内企业联合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省外企业参与工程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由注册在本企业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项目所在地备案后担任。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等关键岗位负责人必须实时、全员到位,实施属地登记管理。对于有债权债务纠纷、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严格执行市场清出制度。

5.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主体责任。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施工企业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必须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落实施工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制度。监理企业对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建设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制度,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和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改革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制,改进对建筑安全生产、质量的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保证监管到位有效,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以降低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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