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度晋城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623.4元,同比增加964.7元,增长20.7%。
一、农民现金收入情况
1、工资性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前三季度,晋城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56.7元,同比增加679.2元,增长26.3%,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57.9%,比去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对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0.4%。其中,农民人均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为2184.2元,同比增长6.4%,占工资性收入的67.1%;农民外出从业人均获得工资性收入807.4元,同比增长1.5倍,增幅明显快于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农民就业机会增多,工资水平的提高,保证了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成为拉动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2、家庭经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1943.1元,同比增加192.8元,增长11.0%。今年晋城市粮食生产获得丰收,主要畜产品肉、蛋、奶产量的全面增长以及农畜产品价格的持续高位运行,保障了农民经营一产收入的稳定增加。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经营第一产业得到的现金收入为886.1元,同比增长28.7%。其中出售农产品收入达315.5元,增长40.3%;出售林产品收入26.9元,增长20.7%;出售畜产品收入525.4元,增长22.4%,均超过农民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增长速度。随着各级政府旅游开发力度的加大以及各种促进消费政策不断完善,农民经营三产的收入相对稳定,人均第三产业现金收入974.9元,同比增长1.6%;农民二产经营受经营水平和规模的限制,继续萎缩,人均经营二产获得的收入为82.1元,同比下降19.6%。
3、财产性收入同比下降。前三季度,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93.1元,同比下降24.4%。其中利息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分别增长38.1倍和12.6倍,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租金(包括农业机械)等受分配时期和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6.5%和18.2%。而“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由于没有普遍性,不能反映多数农民受益情况,国家制度今年不再作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统计,直接影响财产性收入增长。
4、转移性收入加快增长。随着农民看病报销比例的提高、养老保险、粮食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贷款贴息、扶贫攻坚工程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民转移性收入明显增加。前三季度,农民人均获得转移性收入330.4元,同比增加122.6元,增长59.0%。
二、关于农民持续增收的几点建议
1、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环境,全方位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工资性收入增加。据农村住户抽样资料显示,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工资性收入占到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的60%以上。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步伐,通过发挥政府指导,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本地企业吸收当地农民就近就业,同时维护和保障农民劳动所得。
2、保障农业生产的效益,鼓励农民自主创业,促进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加。第一产业作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基础,受气候、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很大。在国家大宗农产品保护性收购价格政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出台扶持本地特色农产品生产的政策,诸如保护性收购价格以及农作物种植风险保障等,确保农民丰年增产又增收,灾年减产少减收,确保农民基本收入的稳定;同时要通过优化税收、贴息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将广大农民引导和凝聚到转型跨越发展的大潮中来,促进农民经营二、三产业收入的稳定增加。
3、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土地流转改革步伐。引导和鼓励农民将闲散资金通过入股分红的形式,创办合作社或经济实体,通过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保障农民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晋城市统计局 冯莉莉 安云芳)
(责任编辑: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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