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全国“两会”将于3月初在京召开,为服务山西转型跨越发展,服务全国“两会”,全面展现“十一五”时期全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光辉历程,反映我省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社会经济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等各方面取得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山西省统计局利用翔实的统计资料,组织撰写了回望“十一五”全省经济发展系列分析系列报告。山西统计信息网现分期摘要刊发,供参阅。媒体可根据需要编发,但须注明“山西省统计局报告”或“来源:山西省统计局/山西统计信息网”等字样。
“十一五”时期是山西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繁重任务和安全生产的巨大压力,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创新发展思路,奋力进取、扎实工作,从而保持了全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全省建筑业紧跟形势,乘势而上,五年迈上新的台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山西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发展成就
1、建筑企业竞争力快速提高,施工规模逐年扩大
“十一五”时期,随着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为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建筑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施工规模逐年扩大。到2010年末,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083.3亿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增长1.5倍;五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达7265.3亿元,比“十五”期间完成的产值增长1.5倍,年平均增速为18.5%。同时,全省建筑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省外市场,施工队伍的足迹踏遍了全国30个省(市),五年在省外完成的建筑业产值为2986.1亿元,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的41.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累计达到28869.3万平方米,比“十五”期间增长78.1%;房屋建筑竣工面积累计达到10291.8万平方米,比“十五”期间增长了47.6%,其中,竣工住宅面积累计达到6933.8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17.3%,比“十五”期间年均增长7.4%上升了9.9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住宅建设进程大大加快,为全省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作出了新的贡献。
2、贡献份额不断增大,支柱产业地位日益提升
随着建筑业生产的快速增长,建筑业对全省经济的贡献份额也越来越大,在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的地位日益提升。“十一五”期间,全省建筑业累计实现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983.5亿元(按现价),比“十五”期间增长1.3倍,年平均增速为17.9%;2010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为6.3%,所占比重高于农业、金融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五年累计实现利税总额345.6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8倍;同时对建材、机械、冶金、木材等相关行业也起到了拉动和辐射的作用,带动了各个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3、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技术水平显著提高
“十一五”时期,全省建筑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步伐明显加快,扶持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使企业科技创新的能力不断提升,科技研发成果明显增多,建筑企业的技术装备大有提高。到2009年末,全省共拥有机械设备总台数为21.4万台,机械设备净值达102.9 亿元,总功率达501.9万千瓦,技术装备率也由2005年的12984元/人上升到14956元/人,动力装备率由2005年的7.2千瓦/人上升到7.3千瓦/人,从而大大促进了建筑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2010年按施工产值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2.4万元/人,比2005年增长65.9%。“十一五”期间,全省建筑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创建名牌产品,建筑工程质量稳中有升,五年共有9项工程荣获国家“鲁班奖”,151项工程荣获省“汾水杯”,230项工程被评为省级优良工程。
4、施工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民营企业迅猛发展
“十一五”时期,山西建筑业企业体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国有、集体、非国有经济的股份制改造、改制、改组的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建筑业企业基本形成,并不断发展壮大,从而为企业注入了新的生机和动力。据2010年统计显示,全省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1961个,其中:国有和集体企业321个,私营建筑企业1078个,其他有限责任公司480个,所占比重分别由2005年的 23.8%、40.9%、29.7%变化为16.4%、55%、24.5%,可见 ,国有和集体企业所占比重在逐步下降,而私营建筑企业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由2005年的70.6%上升为79.5%,非国有经济得到迅猛发展。
二、存在问题
1、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激烈
据2009年统计资料显示,全省资质内建筑企业2079个,其中总承包企业882个,专业承包企业1100个,劳务分包企业97个,所比重分别为42.4%、52.9%和4.7%;在施工总承包企业中,特级、一级企业仅有79家,占总专包建筑企业总数的4.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个百分点。由于产业集中度不高,使得大多数企业在同一平台上,以相同的组织形式和相近的生产水平在单一的施工领域进行无序的竞争,同质化竞争激烈,“大的不强,小的不专”依然存在,还没有建成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行业骨干龙头企业的作用还未能形成。
2、企业管理粗放,人才资源缺乏
有相当多的建筑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仍然较低,施工现场管理粗放,生产方式仍然主要靠拼人力、物力、设备,仍处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发展低级阶段,未能建立以高新技术和雄厚资金条件为基础的集约型管理模式。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大都是从农村招来的农民工和其他流动人员,加之专业技术培训教育不够,导致整体素质还不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尤为缺乏,据2008年普查资料显示,全省总专包建筑企业从业人员为62万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为10.4万人,占从业人员的16.8%;一级建造师仅有0.6万人,占从业人员的0.9%。
3、资产负债率高,融资渠道不畅
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微利企业,国家投入流动资金少,虽然近年来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企业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企业负担重,企业自有资本积累很难得到相应扩张,加之全省国有建筑企业的改制步伐缓慢,企业包袱依然沉重。据统计,2009年全省建筑企业负债高达1267.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7.5%,居全国31个省、市首位,与国际通行资产负债率50%的最佳值相比高出27.5个百分点。由于资产负债率较高,直接影响到融资渠道,企业资金匮乏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4、建筑企业缺乏宽松的市场外部环境
近年来,我省虽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建筑市场的地方法规,但建筑市场中仍然存在无序竞争,不合理压价,低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招投标程序繁多复杂,造成企业人力、财力的很大浪费,交易成本大幅上升,从而缩减了利润,多数企业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没有更多资金改善设备、增加科技投入。据统计,全省产值利润率由2005年的1.1%提高到2009年1.7%,5年时间仅仅提高了0.6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中仅高于贵州;人均利润也仅为3567元,与较高的上海差7641元,与中部最高的湖北差5100元。建筑企业的发展急需行业政策的扶持,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
三、几点建议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山西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明确提出要在五年内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预计年均达到1万亿元以上,其中,建安工程投资年均预计达到6500亿元,城镇化水平到2015年要实现55%左右,城镇化人口达到1940万,年均增长60万。实现这些目标建筑业的任务相当艰巨,建筑业的发展正面临着重要的战略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的认识,增强加快山西建筑业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要把建筑业纳入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规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研究制定扶持建筑业发展政策,科学规划和指导产业的发展。为提升山西建筑业发展水平,增强建筑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山西建筑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必须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快建筑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
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山西建筑业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制约山西建筑业全行业宏观经济运行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山西建筑业应在政府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按照“扶大育专”的原则,加快组织结构调整步伐,提高产业集中度,在行业内部尽快形成以资产为纽带,对建筑企业进行重组整合,以一些实力雄厚、管理规范、资质等级高的大型企业为母公司,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形式,对分散的小型的、低资质企业进行母子公司改造,重组整合,实现专业结构、组织结构的合理分工和有效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在组织结构上为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条件。要尽快培育和发展有带动作用的品牌龙头建筑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为整体提高山西建筑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起到带头作用。对大型集团企业要逐步由施工总承包转变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工程建设和全过程服务能力的国际型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引导具备条件的建筑劳务队伍成立劳务分包企业,使大多数从事建筑劳务的农民工进入有资质、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企业,加快建筑劳务队伍技能水平的提高,逐步形成稳定的总包和劳务分包关系。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省外市场、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市场。主管部门与银行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为省外项目及时提供配套资金支持。省级担保机构要以担保的方式,为“走出去”的建筑企业承建省外大型项目取得承包工程贷款。商务部门要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同时还要加快经营结构调整,打破行业界限,突破只以房屋建筑为主的单一传统经营格局,积极向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新型产业转移,实施多元化经营。
2、转变增长方式,推动建筑业产业升级
(1)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的转型发展。要将建筑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纳入“科技兴省”战略规划中,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异作用,推动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转变。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建筑业企业开发专利技术,争创国家级、省级工法,广泛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标准。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够促进我省建筑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配套技术,加强系统集成研究。大力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建筑,严格采用环保和节能建筑材料,禁止使用淘汰产品,大力发展建筑标准件,加大建筑部品部件工业化生产比重,提高施工机械化生产水平,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建筑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2)建立完善有利于建筑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扶持建筑企业创新的新政策,促进建筑企业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相关运行机制。要把建筑业的技术进步纳入我省科技发展规划之中,加大财政对建筑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要加强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对纳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的建筑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和科研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支持。要逐步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应加大技术能力在招标中的权重,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开展科技示范,带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高。
(3)加强建筑业人才的培养,实施人才兴企战略。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用人办法,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建筑企业家和建筑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培养熟悉国际工程承包、咨询管理和国际经贸、国际金融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要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大力提高工程建设一线操作层的管理水平。
3、强化服务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加快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健全工程项目建设信息档案和企业人员诚信信息档案,实现省、市、县三级监管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完善企业动态考核和日常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制约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氛围和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不断完善招标投标机制。积极探索新的评标办法,重点加强对投标资格预(后)审、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合理价格中标原则,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进一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工程取费标准。
(3)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项目资本金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对项目立项、施工许可和建设过程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垫资施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杜绝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加强对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实施合同审核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制度。对不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工程结算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工程承建单位不予办理交工手续。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统一管理工作,加大劳动保险费用的收缴、拨付、补贴力度。
(4)进一步做好省外入晋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工作。杜绝外省企业以挂靠方式进入我省建筑市场。加强对省外入晋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和动态监管。外省企业入晋要成立分公司,进行工商、税务注册,逐步实现外省企业属地化管理,提倡外省企业在我省成立子公司,鼓励省外企业与省内企业联合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省外企业参与工程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由注册在本企业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项目所在地备案后担任。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等关键岗位负责人必须实时、全员到位,实施属地登记管理。对于有债权债务纠纷、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严格执行市场清出制度。
(5)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主体责任。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施工企业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必须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落实工程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制度。监理企业对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建设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制度,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和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改革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制,改进对建筑安全生产、质量的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保证监管到位有效,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以降低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山西省统计局 张利云)(责任编辑:张 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