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今年已经确定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的基准线。按照规定,今年山西省境内的所有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将围绕着16%的基准线增长。
根据《关于发布山西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规定,在2011年内,山西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6%;增长上线为28%,增长下线为4%。
通知要求,2011年,山西省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范围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要依法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协商确定,且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不突破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的基础上,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竞争性企业工资增长可高于经济效益的增长;此外垄断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记者王宁)(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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