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温家宝总理关于“统计局的队伍同时也应该是一支执法队伍”的指示,吕梁市统计局积极采用“统计全员执法”模式,狠抓落实统计法制工作,积极加强法律学习、依法规范统计、文明公正执法、全面创新执法来提高全局干部执法水平,努力把统计执法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一、加强学习,增强素质。吕梁市统计局把系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列为统计工作的重点。利用局机关周二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人人参与宣讲,制定全局学习规划,每人讲一部法,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其中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等,另外还发放了《统计法律法规文件选编》、《五五普法读本》等,要求大家仔细学习,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理论知识。
二、规范工作,依法统计。要求机关统计专业和执法人员在报表布置收集和执法过程中,专业统计人员严格按照法规要求,采用依法布置报表,以文件或函的形式下发每一张表的上报时间。对于报表布置会议中迟报单位,要擅于使用《统计报表催领通知书》;对于数据异常单位,要擅于使用《统计检查查询书》;对涉嫌构成拒报、迟报、提供不真实数据的单位提供给法制科进行立案处理;在统计从业资格执法过程中,专业统计科室提供全部报表单位名称和填报人姓名,人事科核实并对任用无统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的全部报表单位发出催办单,法制科对发出催办单仍未办理手续的全部报表单位进行专项稽查;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过程中,综合科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专项调查工作,对涉嫌违反《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部门进行法制教育,屡教不改的交法制科处理;法制科与各科室、各岗位密切配合,对提供的统计数据质量差、统计基础差、统计态度差的三差单位开展专业专项稽查和整治工作。
三、文明执法,公正处理。要求所有执法人员一是树立“文明执法”意识,不断增强执法责任感。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的原则,提倡文明执法,促进依法统计。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办事,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程序到位,执法行为文明,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杜绝以权谋私,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三是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遵照自由载量制度,坚持人性化执法,做到服务、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四、细致工作,创新执法。全局所有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程序和制度,按章立案,认真取证,准确定性,使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同时注重审查方法,掌握证据间的相互印证性、不矛盾性以及证据锁链的紧密性。平时对错综复杂的违法案件,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同时着力培养大家文字写作能力,掌握案件查处、听证、复议等一整套文书规则,严格使用规范的执法文书,以防范执法文书不严谨带来官司的败诉,对抓准有特点、难点的典型统计案例进行“解剖”分析,总结经验,不断进取。(来源:山西省统计局)
(责任编辑:宋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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