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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统计局统计法制建设的创新与实践
山西统计信息网 www.stats-sx.gov.cn 2011-8-11 9:25:50

近年来,山西省统计局统计法制建设紧紧围绕“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制的保障、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法制建设力度,不断创新理念、拓宽思路、积极探索、服务发展,法制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全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大力实施“四大工程”、推进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连续三年得到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的肯定和批示,被评为全国统计法制先进单位,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分别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首批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创新法制宣传形式,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山西局在法制宣传上致力于创新实践,采取上下联合、借势借力的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引入高端培训机制。特邀国务院法制办刘长春副司长举办统计法制专场报告会,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向全省各市、县直播,使全系统第一时间了解到高层领导对新统计法修订的总体要求和重点把握,了解到修订的基本原则、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邀请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刘恒司长走进山西统计创新讲坛,向省、市、县三级统计人员畅谈统计法制的创新与探索,使全系统统计法制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二是与省纪检委、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省行政学院联合下发了学习宣传新统计法、处分规定的通知,对各级各部门学习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安排部署,全省上下联动、纵横联合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而提高了全社会的知法、懂法意识。马建堂局长对此做出批示。三是发挥山西统计信息网与新华网山西频道、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等四网联盟机制,多次召开新闻媒体记者座谈会,在网络媒体上以视频访谈、问题解答、条款解读等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山西电视台、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以及《依法治省》、《政府法制》、《山西司法》等刊物广泛宣传。四是充分利用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的有利时机,以及社会公众参与面广的特点,通过入户调查、现场登记、业务培训等环节及时植入普法宣传内容,达到了以普查带普法,以普法促普查的效果。五是省、市、县三级统计部门连续多年联合开展街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省局会同太原市及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统计局在省城府东街人口密集地段开展了隆重、热烈的法制宣传活动。布置了长达100的宣传台,制作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宣传手册以及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宣传单。山西电视台、山西人民广播电台和山西日报等新闻媒体对宣传现场进行及时报道。宣传期间,局领导还就全省认真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接受了山西电视台和山西人民广播电台的专访,确保了统计法制宣传声势和效果。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曝光力度,优化统计发展环境

山西局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大力度地开展了执法检查,全省统计工作环境有了新的改善。统计法制工作在优化统计工作环境、保障统计工作健康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赋予统计部门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统计监督权的职责得以有效发挥。

一是与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大检查领导组成员单位增加了省法制办,增强了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能力。延伸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至市、县,召开省、市四部门座谈会,省、市、县三级推动,四部门联合给力。大检查取得明显成效。纠正了不规范行为。对1000多张报表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谨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增强了法制意识,对基层存在的不配合、甚至拒报的老大难问题进行了重点查处,使他们认识到不履行统计义务的后果和责任,改进效果明显。查处了典型案件,全省省、市、县三级共检查单位4603家,发现违法行为1023起,立案396件,结案385件,罚款77.93万元,其中,省局直接查处了7件,罚款27.5万元,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震慑了违法行为,大检查阶段,山西局适时将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六起严重违法案件及相关人员处理情况及时转发各市、县政府,同时,抄送到市、县政府一把手,在主要领导机构和领导人中起到了警示作用。壮大了执法队伍,在大检查期间,全员执法力量明显增强,太原市成立了以7名法律硕士为骨干的法律事务中心,为统计法制工作储备了后备力量;临汾的吉县、大宁执法大队升为副科级规格。巩固了大检查成果。大检查结束后,省政府向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转发了大检查工作总结,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大检查的成果。二是与省法制办联合,组织全省11个市开展交叉执法检查。近年来,山西局多次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借势借力推进执法工作,营造执法声势。同时,抽调各市分管法制的局领导带队,法制科长和省局的专业骨干参加,组成11个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进行执法检查,提升了检查效果,避免了检查中的人为干扰。三是公开曝光了太原市轩浩贸易公司拒报案。该公司在经济普查中,拒绝填报有关报表,太原市统计局随立案查处,该公司不服,向山西省局申请行政复议,山西局做出维持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仍不服,向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支持了太原市统计局的决定。该案通过太原日报、太原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山西局向全系统及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马建堂局长对此进行了批示。四是联合省监察厅、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四部门对全省15起重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向全省市、县四部门下发了文件,同时抄送市、县政府,扩大了通报的范围,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起到了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三、夯实法制基础,全面提升全系统法制工作能力

山西局通过多方努力,为基层法制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办案条件和人员素质得到改善和增强。通过加强全系统硬件条件的改善和软件能力的提升,强化全系统统计法制的基础。

一是强化激励机制,改善办案条件。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统计法制建设,制定并下发了对市县统计法制工作的考核评比办法,首次对县级统计部门进行了法制考核评比,督促了基层加强法制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决定从业务经费中拿出60万元,对评选出的20名法制先进县,每县给予3万元的补助,专门用于执法用车的配备,有力地改善了基层办案条件。长治市创造条件为13个县配发了统计执法专用车,解决了县级统计部门统计执法交通工具,提高了办案数量和质量。二是以开展基层统计培训为抓手,提高法制工作水平。先后与忻州市、大同市、吕梁市联合,对县级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人员的法制工作水平。同时,与太原市煤气公司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四期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制培训,培训重点下移,提升了统计源头的守法意识。三是积累实战经验,提高统计法制人员办案能力。为了提高全省法制骨干人员的办案能力,特别是行政诉讼的应诉能力,利用法制工作会议的有利时机,邀请太原市局的领导详细介绍了在太原轩浩案行政诉讼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太原市局还邀请法院的法官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连续两年派人到万柏林区法院就取证、询问等执法重要环节,积极参与法院的办案过程,明显提升了执法水平。通过与法院打交道,大家增长了的见识,提升了利用统计法律的能力,了解了与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博弈的技巧。

四、下移法制工作重心,全力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步入“十二五”,我国统计制度方法进行重大改革,以推进“四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一库一表一网一平台”于今年正式启动。这是我国统计生产方式的大变革,将使现有的统计生产流程、方式、格局进行大调整,即强化统计调查对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减轻其负担;弱化县级统计部门的汇总功能,强化其依法监督、管理和指导的功能。面对统计制度方法的重大改革,统计法制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顺利推进“四大工程”,山西局党组要求基层统计部门就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转变观念,加大依法统计、依法监管的力度。

一是要依法加强和规范基础工作。从近两年山西的“双基”达标验收,特别是最近省局对全省19个未达标县的帮扶指导中发现,部分县级统计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的现象较为常见,有的还比较严重;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监管审核不严,责任心不强,导致漏填、缺项的问题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因此要按照省局的县级达标验收标准进行认真对照检查,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提升。二是充分发挥县级统计执法主体的作用,新的形势对县局的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依法对调查单位进行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的监督,依法对其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要求,依法对其业务工作进行指导,依法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其行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县级统计部门的法制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任务。三是确定了20个法制先进县为省市法制联系点,提出5项工作要求和10项工作任务,作为典型进行培养,起到示范和带动的作用。四是对县局统计违法案卷进行评查。山西局今年邀请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参加全省法制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同时对各县局的统计违法案卷进行评查、点评。省局及时梳理评查出的问题,向全省各县进行通报,以规范执法行为。

国家统计局党组要求全系统要树立“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人民”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山西局杨文章局长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全力提升统计执法水平就是认真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统计核心价值观的保障。

马建堂局长在全国“三上”企业核查总结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加快统计改革与创新,奋力推进“四大工程”,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统计执法工作。因此,确保“四大工程”顺利实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统计法制工作,提升统计执法能力是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手段。转变基层法制意识,增强基层法制基础,提高基层法制水平是法制工作的重点,是法制建设的新方向,成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的关键。

 

 

(责任编辑:宋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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