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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建设——山西新农村建设中的短板
 
2008-04-18 08:03:09

(山西省统计局  白日成)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显示,市场建设已成为山西新农村建设中的短板:一是山西有综合市场的乡镇比重为58.8%,低于西部、中部、东部和全国的比重,其中,比中部低14.9个百分点;二是山西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市场的乡镇比重为8.2%,比中部低17.7个百分点,比西部低7.5个百分点;三是山西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的乡镇比重为5.1%,比中部低2.4个百分点;四是山西有50平方米以上综合商店或超市的村比重为26.5%,比中部低8.6个百分点;五是山西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市场的乡镇比重为4.0%,比中部低5.4个百分点;六是山西37.6%的村在村内可以买到化肥,比中部低14个百分点,比西部低7.2个百分点;山西3.0%的村在村内买到彩电,比中部低2.4个百分点。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山西农村市场覆盖面低,规模小。市场建设滞后制约了农村市场流通规模的扩大,2007年山西乡村市场实现的零售额占全社会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16.4%,与内蒙相比,内蒙乡村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0.1人,山西为每平方公里121人,而内蒙乡村市场实现的零售额占全社会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1.7%,仅比山西低4.7个百分点;内蒙乡村人口人均在乡村市场购买商品金额为1851.3元,比山西的人均1653.1元,高198.2元。与中部六省比,乡村市场实现的零售额占全社会零售总额的比重,江西为25.3%、河南为25.3%、安徽为25.0%、湖南和湖北分别为24.9%20.3%。江西和河南均比山西高8.9个百分点,安徽比山西高8.6个百分点,湖南和湖北分别比山西高8.53.9个百分点。山西从2005年至2007年乡村市场实现的零售额占全社会零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6.9%16.6%16.3%16.4%,这是市场建设滞后的必然结果。因此,加大乡村市场建设的力度,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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