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2.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担任统计师或相关专业(经济、会计、审计,下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任中级职务期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务任职须满7年;
3.对不具备上述学历或工作年限规定条件,但统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允许破格报名。破工作年限者,只准比规定的年限最多提前2年。破学历者,大专学历需从事统计专业满20年以上;中专学历需满25年以上。学历和工作年限不得双重破格。
非公组织及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队伍中参加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考评的人员,其担任中级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符合国家中级资格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参加考试或按我省职称政策规定评审取得中级资格的时间算起。全民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的,其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任职时间。
八、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组织方式如何?
答: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由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合格成绩。
省统计考试办公室在省人事厅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安排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成绩发布、证书发放等具体考务工作。
九、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地点、考试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一般每年1-2月份报名,5月中旬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由各市统计考试办公室组织,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太原市。
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对考试的方式和科目等是如何规定的?
答: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
十一、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如何确定?如何使用?
答: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会同人事部确定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考试成绩达全国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核发合格证书,该证书有效期5年;省统计考试办公室根据本省情况,会同省人事厅确定省级合格标准。考试成绩达省级合格标准的,由省统计考试办公室核发省级合格证书,该证书在本省评审当年有效。
十二、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1.《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及任职时间要求,或省人事厅规定的统计业绩成果特别突出,但学历及任职时间不达规定要求的破格晋升条件。
2.参加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高级统计实务》考试,取得国家或省级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取得B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取得在有效期内的省补充考试合格证书。
4.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
5.考核要求。各单位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和任职期瞒考核,正常晋升者,须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考核结果为优秀。
6.符合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工作业务能力要求。
7.符合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要求。 8. 符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著作、论文发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