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已揭晓,据人事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07年度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84号),确定统计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考试成绩已于12月20日起在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上予以公布。应考人员可以登录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输入姓名和准考证号码进行考试成绩查询。网上查询的成绩仅供参考,应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以我省人事、考试部门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合格证书由省人事厅和省统计考试办颁发。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与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4955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