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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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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2005)
 
2006-06-10 11:39:46

    一、为了解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的需要。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统计的内容包括城镇建设项目投资、农村非农户建设项目投资。

城镇和农村建设项目投资月报统计范围为: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包括原来的城镇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其他投资项目、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项目、集体和私营个体等投资项目,以及农村非农户投资项目。

年报统计范围中的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为市、县城、镇、工矿区所辖范围内的全部私人建房(不论其房主是否系本地的常住户口均应包括),其他部分与月报统计范围一致。

1.基本建设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以及虽未列入本年基本建设计划,但使用以前年度基建计划内结转投资(包括利用基建库存设备材料)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

    (2)本年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与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扩建项目,以及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

    (3)国有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新建、扩建、恢复项目和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行政单位增建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

    2.更新改造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单位(或项目)。具体包括:

    (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更新改造计划的投资单位(或项目)以及未列入本年更新改造计划,但使用上年更新改造计划内结转的投资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单位(或项目)。

    (2)本年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与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对企、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分厂等其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未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3)国有企、事业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属于改建或更新改造性质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3.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除基本建设、更新改造以及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具体包括:

    (1)国有单位按规定不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管理,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以下工程:

    ①用油田维护费和石油开发基金进行的油田维护和开发工程;

    ②煤炭、铁矿、森工等采掘采伐业用维简费进行的开拓延伸工程;

    ③交通部门用公路养路费对原有公路、桥梁进行改建的工程;

    ④商业部门用简易建筑费建造的仓库工程。

    (2)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其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上述四项工程以外的单位(项目)。

    (3)个体户50万元以上非建房投资。

四、本报表制度的填报单位

1.500万元以上投资必须以建设项目为基层填报单位,即一个建设项目填写一张基层表。50至500万元的项目投资,一般也应该按项目填报;为了减轻基层统计填报的工作量,项目多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将国民经济行业相同的建设项目合并为一张基层表上报。教育、电信、林业、水利和交通等部门可以将投资按国民经济行业或以县为单位合并为一张基层表上报。

合并上报的基层表,建设性质按项目中投资比重最高的建设性质填写;建设阶段填“本年正式施工”;开工时间填其中项目最早的开工时间;项目个数按实际个数填报。

2.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统计2005年年报仍由各市、县统计局商同级城镇或房管部门确定基层填报单位,2006年月报开始50万元以上的城镇个人建房按项目填报。

五、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制度和月报制度。各项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机关及报送方式按规定执行。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六、报送要求

    1.各市统计局汇总辖区内除跨省建设项目,跨市建设项目,国防、人防建设项目以外的全部建设项目的年报资料,统一于2006年1月底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省统计局报送年报基层数据和综合数据检查表。月报基层数据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月后4日24时前(4月份和9月份的月报规定为月后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省统计局报送,月报综合表各市统计局可以免报。

    省直各部门(委、厅、局、公司)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和报送时间向省统计局报送报表。部门的一览表和综合表资料能满足本制度要求的,可按本部门资料报送。铁道、交通、林业、石油、水利、气象、电力、地质等有跨省、市项目和统一购置设备投资的部门除报送上述资料外,还应将跨省、市的建设项目投资资料和统一购置设备的投资作为“不分地区部分”,按国家统一制定的基层表标准表式分别单独填表,一个项目填写一张表。年报资料于2005年1月底以前报送省统计局,月报资料于月后4日24时前报送省统计局。

铁道和交通部门在上报月报和年报时,还要同时报送机车车辆、船舶购置的投资。

2.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统计2005年年报国家只设综合表。县(市)综合表式和基层表式由各市统计局会同房管部门联合并布置。各级房管部门负责搜集本地区私人建房资料,报同级统计局和上级城建(或房管)部门一份,各市统计局年报资料于2006年1月底以前报送省统计局。

七、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各级统计部门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八、各表金额指标一律不取小数。

    九、本报表制度由山西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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